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 相关文件 -> 正文

关于表彰2007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维护稳定工作红旗单位、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常鼎通〔2008〕3号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录入时间:08-02-19 17:28:34

常鼎通〔2008〕3号


中共常德市鼎城区委
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2007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与维护稳定工作红旗单位、先进单位和
先进个人的通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区属农林场,区直机关各单位:

2007年,全区各级各部门坚决贯彻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部署,以推进“平安鼎城”建设为主题,以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以治安防控为重点,集中加强综治维稳、管理防控、打击犯罪等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确保了全区社会治安的稳定。经民主评议,区综治委审核,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对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红旗单位、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等予以通报表彰。

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1.乡镇

红旗单位(5个)

雷公庙镇 丁家港乡 中河口镇 双桥坪镇

武陵镇

先进单位(12个)

长茅岭乡 逆江坪乡 唐家铺乡 十美堂镇

蔡家岗镇 黄土店镇 斗姆湖镇 石公桥镇

白鹤山乡 蒿子港镇 石门桥镇 灌 溪 镇

2.科局及省市驻区单位

红旗单位(9个)

区发展改革物价局 区国土局 区财政局 区九中

区国税局 区水利局 区检察院  区信用联社

中联重科常德灌溪工业园

先进单位(25个)

区委机关 区政府机关 区政协机关 区交通局

区粮食局 区地税局 区广电局 区卫生局

区教育局 区林业局 区房产局 区民政局

区 法 院 区公安局 区委610办 区建设局

区农机局 区人事局 区 一 中 区 二 中

区 残 联 区供水公司 常德财校 区进修学校

湖南省棉花科学研究所

3.先进个人(108人)

陈兆前 龙凌云 贺用森 刘永红 郭高文

王 磊 李友明 孙启坤 铁明芳 孙孝武

裴泽敏 王文华 朱文华 欧阳雁 徐世孝

钟兴满 李书跃 吴友春 杜 孟 陈洪涛

陈 敏 周诗安 卢述明 刘国保 彭晋元

郑志强 李贤抚 刘旭华 张建斌 周明君

涂华军 喻 明 林成初 胡中富 黄祖国

莫义武 蔡国兴 王华建 王永广 陈 宏

胡昌年 程建国 陈 敏 胡立辉 林安福

刘旺来 赵仕强 胡建新 戴会准 姚昌国

焦胜华 王爱政 刘 军 杨 娟 段成虎

陈官祥 郭建文 彭 龙 吴宝廷 马洪桂

谌 东 孙华章 周家远 刘吉军 刘金华

彭达和 胡宗涛 邬建业 罗立民 王光银

曾 华 龚天宝 钟利民 张 芹 刘小平

黄万福 杨远胜 张 毅 周正富 肖才之

熊伯顺 郭芳勇 赵 斌 韩亚琦 张铁飞

唐新湘 付新启 陶红先 戴宏伟 丁建华

刘云祥 李润初 匡成保 徐 灿 刘桂初

王宏基 雷光银 张国成 徐诗标 陈振友

张应春 吴宏林 闵正凯 彭治安 徐家贵

杨时俊 江洪涛 刘进华

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1.乡镇

先进单位(10个)

双桥坪乡 丁家港乡 雷公庙镇 蒿子港镇

长茅岭乡 长岭岗乡 十美堂镇 钱家坪乡

石板滩镇 武 陵 镇

2.科局

先进单位(22个)

区政府办 区政协办 区委宣传部 区委统战部

区公安局 区发展改革物价局 区 农 办

区财政局 区检察院 区信访局 区总工会

区国税局 区地税局 区电力局 区建设银行

区 五 中 区 八 中 区公路局 区交警大队

区技监局 区药监局 区能源办

附1

2007年度全区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目标管理考核排名

1、雷公庙镇 2、丁家港乡 3、中河口镇

4、双桥坪乡 5、武 陵 镇 6、长茅岭乡

7、逆江坪乡 8、唐家铺乡 9、白鹤山乡

10、十美堂镇 11、蔡家岗镇 12、斗姆湖镇

13、石公桥镇 14、黄土店镇 15、蒿子港镇

16、石门桥镇 17、灌 溪 镇 18、许家桥乡

19、谢家铺镇 20、钱家坪乡 21、石板滩镇

22、草 坪 乡 23、镇德桥镇 24、沧 山 乡

25、长岭岗乡 26、大龙站镇 27、韩公渡镇

9 7 3 1 2 4 8 :

·上一篇文章:

·下一篇文章:

加入收藏:加入收藏夹 文章作者:

2007-2008 版权所有: 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政府 未经许可不得复制、转载
主办: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政府    承办:鼎城区人民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电话:0736-7397363(传真) 地址:鼎城区政府院内 电子邮箱:dcgov@163.com
最佳浏览:建议使用IE5.5,1024×768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网站 备案:湘ICP备050084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