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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城区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录入时间:07-10-30 15:46:24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有效地防范和处置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安全事故,切实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教育部等10部(局、署)《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全区各中小学校、社会力量办学单位发生重大突发公共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适用于本预案。重大突发公共安全事故主要包括:

    1、学校重大火灾事故;

    2、学校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3、学校食堂商:店供餐或其他食品引发的重大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

    4、社会影响较大、造成严重后果的其他重大安全事故。

    在学校内或由学校组织师生外出中发生上述突发事故,造成师生人身伤害,超出学校应急处理能力,需要区教育局做出迅速反应时,即启动本预案。

    二、应急处置机构的组成及其职责

    区教育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办公室、基教股、职成股、计财股、人事股、纪检监察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重大突发公共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负责督促督查全区各学校制定突发公共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和各种应急救援演练工作;在事故发生时,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的指挥协调、指导工作;指导全区各学校做好师生(职工)的日常安全教育和宣传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小组:

    1、综合协调组: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办公室、基教股、人事股主要负责指导、协调和处理学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重特大事故的协调处理工作,做好事件处理情况的信息汇总、草拟新闻报道,接待有关新闻单位,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材料,代表区教育局对外公布相关情况;监督有关部门做好事故施救和善后处理工作,做好上级领导及相关人员的接待工作

    2、现场指挥组:由局分管领导、相关股室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做好类事故现场指挥协调工作,组织做好事故现场监护、疏散师生(职工)、保护现场、监控险情,维护交通秩序和社会治安、排除现场险情、抢救伤员等工作。并协助当地政府、公安、交警、消防、卫生防疫、交通管理等部门开展工作,同时关注事态发展。

    3、事故调查组:由局分管领导、相关股室负责人、事故发生学校校长(主要负责人)等相关人员组成,负责现场堪察和调查取证工作,并协助公安、交警、消防、卫生、交通管理等部门开展工作;写出事故调查报告,提出对事故负责人的处理意见,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所应采取的措施建议。

    4、善后处理保障组:由局分管领导、相关股室负责人、事故发生地学校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成员等组成。负责做好师生员工的稳定工作,并及时与受害者家长或家属取得联系,做好伤亡师生家长或职工家属的安抚解释工作,防止因事故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负责物资保障,协同做好事故的善后抚恤及处理工作,并与保险公司等单位取得联系,依法处理、协调赔偿,妥善做好各项善后工作,恢复教育教学秩序,保证社会稳定。
全区所属学校突发公共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由区人民政府成立组织指挥机构,区教育局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做好协调处理工作。区教育局按当地党委政府要求分工履行相应职责。

    三、突发公共安全事故发生后的对策和措施

    1、突发公共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应在第一时间内(2小时)把事故情况简要报告区教育局突发公共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并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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