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公安局刑侦大队破获特大合同诈骗案
8月28日,随着犯罪嫌疑人张某被鼎城区公安局从江苏常州市成功抓获归案,鼎城区公安局刑侦大队办理的“12.4”特大合同诈骗案成功告破。
2009年12月4日,该局刑侦大队接到受害人刘某(男,47岁)报案称:2009年4月,其与陈某(男,43岁)合伙的“常德恒富实业有限公司”被江苏省常州市“南京纤佰泉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刘某以收购棉纱的方式骗走棉纱款48万元。
接报案后,该队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以一中队民警为主的专案组全力侦办此案,经过近半月的全力侦查,基本查明案件真相:2009年4月、5月期间,犯罪嫌疑人刘某(男,48岁)伙同另一嫌疑人张某(男,51岁)以开办的“南京纤佰泉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购棉花为借口,采取伪造银行承兑汇票和付给少量货款的方式,骗取“常德恒富实业有限公司”法人刘某及合伙人陈某棉纱款48万元后潜逃。2009年12月22日,鼎城区公安局对刘、张2名犯罪嫌疑人向鼎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请逮捕;28日,经鼎城区人民检察院批捕后,将该2人列为网上逃犯。
今年6月11日、8月28日,在江苏警方的协助下,该队成功将涉案犯罪嫌疑人刘某、张某抓获归案并执行逮捕。
目前,该案在进一步审查办理中。
来源:鼎城区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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