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纠纷困扰表兄弟 倾情调解再启合作门
“周法官真是神了,能明察秋毫,把我们之间的往来账目搞得如此清楚,让我们表兄弟摒弃前嫌再度合作。”2月28日,常德市鼎城区法院灌溪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后,被告凡老板如是说。
周某和凡某是表兄弟,周某高中毕业后在乡企业担任文书,自学成才取得了会计师资格。凡某于2004年创办了一家建材厂,专门生产免烧环保砖。2005年凡某聘请周某为其砖厂担任会计。起初哥俩合作得很愉快,周某除完成本职工作外,经常为凡某做些生产和销售方面的管理。在周某的帮助下,凡某的建材厂经营得红红火火。2007年4月,因资金周转不灵,凡某向周某借款10万元购买原材料,约定月利率1分,年底偿还。2007年底,凡某因砖厂继续投资无钱还债,周某未与凡某商量即销售了价值五万块钱的砖,将货款抵作欠款。之后,双方为处理欠款和货款问题意见发生分歧,周某离开砖厂外出打工。周某外出打工后,周某妻子陆续从凡某手中拿了20000多块。2010年12月周某与凡某因利息和本金如何结算发生争吵,经亲友调解无果。2011年1月周某将凡某告上法庭,要求凡某偿还本息共计25000元。
周法官接手案件后,认真询问了双方当事人,查明双方争议的焦点集中在2009年一笔5000元借款和利息如何计算上面。查明案件事实后,2月28日,周法官邀请了双方共同的亲友参与调解,经过两个小时的细致工作,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凡某当庭偿还欠款本息18000元。考虑到凡某的企业扩大急需管理人才,而周某又善于管理,周法官趁热打铁,建议两表兄弟再度合作。摒弃前嫌的兄弟俩欣然接受,双方在周法官的见证下,签订了劳动合同。
来源:鼎城区法院 朱金平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