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两分钟 追悔莫及一辈子
许某,常德市鼎城区十美堂镇人,在武陵镇周边从事摩托车出租已有3年时间,妻子在家务农,女儿在湖南大学读书,生活过得很平静。但这一切在2011年1月19日下午19时许,彻底发生了改变,许某因无证驾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二人受伤,一人死亡,不但要服刑三年,还要赔偿死者经济损失17万余元。
当晚7时许,被告人许某将摩托车停在鼎城区武陵镇某酒店门口“等”生意。许某的朋友何某驾驶一辆五菱小型客车经过,许某问何某能不能教他开车,何某满口答应。许某上车后,何某坐在副驾驶位置进行指导。许某无证驾驶小型客车,朝武陵镇的建新路口驶去。两分钟后,即将左转弯进入建新路。这时车辆前方张某和孙子以及李某正横过马路,许某因技术生疏,惊慌失措中,将油门当成了刹车,车辆不但没有减速,反而猛往前冲,车辆左前部将张某及其孙子撞到了马路边,两人均受伤。车辆右前部将李某撞倒并被车辆底部挂住。许某被吓呆了,任由车辆在怠速状态拖着李某行驶了20米后才停下。李某在送往医院的途中死去。经交警部门认定,被告人许某在此次事故中负全部责任。
事故发生后,许某因无力进行赔偿,精神压力过大于1月20日下午企图服农药自杀,因抢救及时而未果。2月3日许某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4月10日,鼎城区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许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赔偿付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172479元。
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法院 贾建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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