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档案局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鼎城区档案局是区委、区政府管理全区档案事业的工作机构,根据授权,行使档案行政管理职能,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关于档案工作的政策、法规,制定我区档案工作规划、计划和各项制度及办法,并负责监督、检查实施情况,依法查处档案违纪违法案件和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2)对全区档案工作实行统筹规划和宏观管理,组织监督、指导、协调全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乡(镇)、村级档案工作,负责全区档案室的建立和全区档案的统计、鉴定和销毁工作。
(3)组织、指导全区档案政策理论与科学技术研究工作,推广档案科研成果;制定档案管理标准化、现代化方案,并组织实施。
(4)负责全区档案工作的经验交流和档案员的业务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区档案专业教育、继续教育和档案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和报送工作。
(5)负责全区的档案宣传及档案史料的编研、开放工作。
(6)组织指导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向社会提供档案史料,并注意收集信息反馈,为社会提供优质服务。
(7)指导区档案馆做好馆库的维修、改造、设备购置、馆内整理、技术处理、安全保护、抢救、复制等基础工作。
(8)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收支概况
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的收入、支出及专项经费安排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拨款,又包括上级补助收入等;支出包括保障局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105.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8.64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7.2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105.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05.84万元,公共安全0万元,教育0万元,科学技术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5.84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78.94万元,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26.3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的支出,包括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其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3万元档案保管保护经费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档案库房消毒、档案抢救、添置档案保管保护设备等方面;档案查阅利用支出5万元;信息化建设5万元。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