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五类补贴资金”专项检查交办问题整改情况的通报
工作简报
第2期(2016)
鼎城区农民权益维护和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6.27
关于对市“五类补贴资金”专项检查交办问题整改情况的通报
6月6日至7日,市联合检查组对我区“五类补贴资金”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在肯定鼎城区前段积极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同时,也交办了乡镇和部门工作中存在的27个具体问题,提出了于6月底前全部整改到位的要求。对此,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迅速部署,高规格调度,各责任整改单位彻底清查,全面整改,区纪委、区农民负担监管办全程指导,于6月24日按质提前完成了全部问题的整改回复,得到了市负担监管办的充分肯定。整改期间,区委区政府共召开两次专题会议;区纪委下发7份限期整治通知书,收缴违纪金额365172元;退回村集体金额18400元,退回农民合作社金额4600元;区农民负担监管办出台三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规范性文件;全区形成了区雁过拔毛专项整治办、区负担监管办、区纠风办三办合一的联动监管机制。现将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区委政府高度重视
6月7日下午,接受市检查组交办问题后,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邓碧波立即主持召开闭门会议,要求区“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办和区农民权益维护和负担监督管理办迅速制定整改方案,责令各责任整改单位于6月20日前按要求整改完毕文字回复两办。5月中旬,区农民负担监管办分别对责任整改单位进行上门督导和指导,促进了整改质量。区畜牧局、区林业局、区教育局等业务主管部门与整改责任乡镇适时对接,提高了整改效率。
二、责任单位彻底整改
一是行动迅速。区工商局在检查前夕,清退了灌溪工商所收取的10家农民合作社赞助款。灌溪镇抢在端午节放假前,召开骨干会议统一了整改认识,并召开站所长和村干部会议将整改任务进行了分解落实。6月20日前,整改责任单位完成了全部整改任务,并向区雁过拔毛专项整治办和区农民负担监管办进行了书面回复。二是清查彻底。针对整改交办的问题,责任乡镇逐一进行了账面清查,与当事人进行了核实,弄清了问题的来龙去脉和实底,夯实了整改基础。三是整改坚决。灌溪镇、镇德桥镇、周家店镇分别向区纪委上缴违纪资金232752元、65000元、67420元,农民合作社收到区工商部门退款4600元,村集体收回镇退款18400元。
三、举一反三全面清查
一是对市检查交办的具体问题进行举一反三。如灌溪镇针对常桃村2013年度套取退耕还林补贴的问题,延伸清查了该村2014年度和2015年度套取情况,除将三年违规所得资金上缴区纪委外,还取消了2016年度及以后年度补贴发放。
二是责任乡镇举一反三自清自查。灌溪镇举一反三,自查出全镇惠农补贴资金与专项资金违规资金总额128.53万元,镇德桥镇自查出镇村两级违规资金总额74.44万元,周家店镇自查出镇本级和太平寺村违规资金总额14.71万元,各乡镇均对举一反三查实的问题做出了相应处理。
三是区直责任单位举一反三自清自查。纷纷采取召开基层站所校负责人会议,下发相关文件,明确整改责任,成立整改专班,抽调精干力量下乡村督查等方式举一反三查找问题。
四是区委区政府以市“五类资金补贴”落实情况专项检查为契机,于6月13日召开了全区“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农林场行政负责人与相关科局一把手参加会议。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邓碧波主持会议,区政府副区长王直华宣读了《鼎城区“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通报》,整改责任单位领取了限期整改责任书,整改责任乡镇负责人做了表态性发言,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汪泽云在向整改责任单位交办整改责任的基础上,安排了全区下段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任务,要求各单位再次凝聚共识,突出“7+2”清理整治重点,即农业类、农机类、畜牧业渔业类、农村危房改造类、农村就业培训类、民政类、林业类七项资金落实清理,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和向村组织或农民合作社转嫁负担等两种行为整治,不达目的,决不收兵。区委常委、区委副书记车世忠作强调讲话,要求各责任单位全面清查、彻底整改,强化农民权益和农民负担日常监管,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收到实效。会议还安排了2016年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要求2016年农民负担监管工作从力度上、活动上、查处上多方面下功夫,下发了《2016年农民权益维护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要点和主要活动安排》(常鼎负监字[2016]1号)、《鼎城区2016年度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考评方案和考评记分细则》(常鼎负监字[2016]2号)文件。
四、立行立改完善机制
区农民权益维护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根据区委常委、区委副书记车世忠的指示,和市农民权益维护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整理下发了《鼎城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制度》(常鼎负监字〔2016〕3号)文件。制度包括:领导负责制和部门责任制,目标考核责任制,农民负担监管工作“一票否决”制,责任追究制,负担公示制,强农惠农资金使用备案制,专项整治审计制,报刊订阅限额制。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初步计划七八月份召开一次全会,就制度落实工作进行专题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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