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鼎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李三葆等同志的决定任命通知
常德市鼎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李三葆等同志的决定任命通知
经2017年3月20日鼎城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李三葆同志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潘文斌同志为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涂华军同志为区教育局局长;
尤明清同志为区科学技术局局长;
马庆云同志为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舒 伟同志为区监察局局长;
李书跃同志为区民政局局长;
刘 荣同志为区司法局局长;
王志新同志为区财政局局长;
刘志平同志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国忠同志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李友明同志为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钟兴满同志为区农业局局长;
王成猛同志为区水利局局长;
雷绘玻同志为区林业局局长;
冀万喜同志为区商务粮食局局长;
杨 珂同志为区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林新忠同志为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廖再文同志为区审计局局长;
王 磊同志为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胡建新同志为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徐晓斌同志为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熊晓勇同志为区统计局局长;
雷克敏同志为区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洪振坤同志为常德市公安局鼎城区分局局长;
肖仁华同志为常德市国土资源局鼎城区分局局长;
胡小芳同志为常德市环境保护局鼎城区分局局长;
胡新军同志为常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鼎城分局局长;
李阳杰同志为常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鼎城分局局长。
常德市鼎城区人大常委会
2017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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