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沅北水厂整改情况公示
2018年5月23日生态环境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督查组对常德市沅北水厂(取水口对岸)饮用水源保护区进行了现场检查,并进行了问题交办。常德市鼎城区政府接到上级交办任务后,迅速制定整改措施,按要求立行立改。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常德市鼎城区政府成立了以区长朱金平任组长,副区长蒋宏武为副组长,区朗州城投公司、区环保局为成员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区朗州城投公司负责。
二、2018年5月29日完成了沅北水厂一级保护区沅江南岸(取水口对岸)标识标牌、航道警示牌以及隔离防护设施的设置,同时对一级保护区内河道已建有的亲水栈道(景观步道)进行了封闭。
三、考虑到鼎城区沅江风光带建设工程是经鼎城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一项投资2.4亿多元的亲民休闲建设工程,在对一级保护区陆域内的休闲健身场所、亲水栈道做到以下污染防护措施的前提下,杜绝一切可能对水体造成影响的行为:
1、禁止机动车辆驶入一级保护区陆域;对于一级保护区陆域内的休闲健身场所产生的生活垃圾实行统一收集和集中处理,同时做好收集和转运过程中的密闭措施,避免洒落。
2、严格限制进入一级保护区陆域内的休闲健身场所的行为活动,禁止下水游泳、垂钓、向河道乱扔垃圾等对水体有影响的行为活动,同时,安排专门的管理人员,实时监督进入一级保护区陆域内的休闲健身场所人员的活动。
3、对于一级保护区陆域内现有的景观植被维护不得使用农药化肥,避免对水体产生不利影响。
4、在进入一级保护区陆域内的休闲健身场所处设置醒目的标示标牌,明确告知活动人员一级保护区内禁止的行为活动。
具体由区朗州城投公司严格管控落实到位。
公示期为:2018年7月5日—2018年7月9日
受理单位: 常德市鼎城区环境保护局 7385959
受 理 人:沈建宏 13237369088
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政府
2018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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