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与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常鼎政公开办函〔2018〕2号
常德市鼎城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规范与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农林场,区直及驻区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着力规范与加强我区政务公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各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明确主动公开的范围和重点,并在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要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适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包括冬季作息时间和夏季作息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六要素缺一不可。要动态管理负面清单,在9月底以前开展一次负面清单回头看,对已纳入负面清单管理的事项进一步梳理细化,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进行调整更新,向社会公开,报区政务公开办备案。要夯实信息公开主阵地,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抓好本单位网站各栏目的信息更新,杜绝“不及时、不准确、不回应、不实用”的“四不”问题出现。要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在巩固传统媒体阵地的同时,积极探索运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加大政府权威信息新媒体发布力度,提高便民服务信息推送比例,实现新媒体平台政务信息发布常态化。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要厘清公开界限,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没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不得公开的,原则都要公开;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应书面征求第三方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的,不得公开,但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予以公开,并书面告知第三方。要参照《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参考文本》(电子文本已发布到“中国鼎城”网站“政务公开”专栏“信息公开规定”栏目里),规范申请答复,答复初拟稿及相关资料报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审核签字,形成正式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后答复申请人;区政务公开办交办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回复正式文本及相关资料送区政务公开办审核后,答复申请人。要把握答复时限,各单位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申请人要求予以答复,确保不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规范政策解读。要明确解读范围。区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区政府各部门制定和部门联合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政策和举措,均应及时进行解读。特别是对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重大公共利益、需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重要政策要重点解读。要规范解读内容。全面、准确介绍政策出台的背景、法理依据、重点内容、特色亮点、落实措施、办事指引等。要做好报批备案。以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起草部门应将文件草案和解读材料一并报送区政府办公室审核。待文件签发后,解读材料根据文件审签修改情况进行相应修改。部门单独或联合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也要同步考虑,同步安排。所有规范性文件到区政府法制办编制登记号时,应同时将加盖解读责任部门公章的正式解读材料报送区政府法制办备案,并在签发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区政府和本单位网站予以集中公开,解读材料原则与文件同时公开。
四、规范信息报送。要规范政务公开工作信息报送。各单位要注意区分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和其他工作信息,每月向区政务公开办报送1条以上与政务公开或政务服务相关的有效信息(报送邮箱:dczwgkb@163.com),其他信息不计入有效信息条数。未按月报送有效信息的,年底考核每月扣0.5分。要规范区政府网站政务公开要点专栏信息报送。各内容保障单位要严格按照栏目更新要求,及时报送相关信息或资料。属于“及时更新”的,每月至少报送两条以上栏目信息或资料,每缺一条扣0.5分;属于“月度更新”的,每月未报扣1分;属于“年度更新”的,未报扣2分。(《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专栏栏目规划表》中明确了内容保障单位和更新要求,已发布到“中国鼎城”网站“政务公开”专栏“信息公开规定”栏目里,请自行查看。信息报送邮箱:dczwgkb@163.com,工作要点专栏信息报送请注意标注栏目名称。)
以上四项均为每年政务公开考核内容,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强化责任落实,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区政务公开办将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对凡未按要求落实的单位,在年底绩效评估时扣减相应分值。
常德市鼎城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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