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妇联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构成
单位性质:群团组织;
经费管理方式:全额拨款,财政独立核算,由区财政统一支付。
(二)人员构成
编制数:5人;
在职人数:6人;
离退休人数:3人。
二、部门职能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指导全区各级妇联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的决定、决议,开展妇女儿童工作,联系团体会员,并给予业务指导。
(二)指导和推动全区农村妇女“双学双比”活动、城镇妇女“巾帼建功”活动和“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
(三)教育、引导广大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宣传妇女典型,开展女性成才研讨,实施女性素质工程,促进妇女人才成长,全面提高妇女素质。
(四)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调查研究妇女、儿童问题,为区委、区人民政府决策提供依据,提出建议。动员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妇女参政议政和参与有关妇女儿童的规范性文件的制订。贯彻实施国务院颁发的《中国妇女发展纲要》、《中国儿童发展纲要》,协助区人民政府制定《常德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五)加强城乡基层妇女组织建设,扩大组织网络,拓宽工作领域。
(六)加强国际友好交往,引进妇女技能培训、女童入学、家庭教育、降低新生儿死亡率和孕产妇死亡率、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等方面的国际经济援助项目,促进国际国内有关经济合作。
(七)负责与社会各族各界妇女的联络,与民主党派、工商联和团体会员之间的联系,开展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及华侨妇女的联谊活动,促进祖国统一。
(八)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9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收入、支出及专项经费安排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拨款,又包括上级补助收入等;支出既包括保障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妇女发展专项经费、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等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104.67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3.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4.6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104.67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3.33万元,其中行政运行62.37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2.3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4.67万元(经费拨款104.67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转移支付补助拨款0万元、上级专项拨款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3.33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年年初预算数为62.37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4.63万元,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4.15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8.22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4.63万元,主要用于保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用品、水电通信及维修维护等经费(具体明细见附件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
(二)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42.3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8.7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的支出,包括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其中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42.3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的支出,包括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其中妇女事业发展专项经费支出18万元、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委员会工作专项经费24.3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8.7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减少0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1、“三公”经费预算: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为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6万元,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具体明细见附件10)
2、政府采购情况: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为3万元,主要是采购电脑、打印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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