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城市管理局2024年度行政执法报告
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我局严格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湘政办发〔2023〕51号)和《鼎城区贯彻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局职能,积极推进行政执法领域综合改革和强化落实行政执法四项制度,相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基本数据
我局共有行政执法人员56名,行政执法辅助人员117名,2024年1月1日以来共办理结案行政处罚86件,罚款总额146200元,行政许可5件。以上案件全部在信用中国湖南常德网站按要求公开公示。我局法制机构为单设,专职工作人员3名。执法设备89台(执法仪75台,执法车辆10台,照相机1台、摄像机1台、录音笔1台),询问室3间、听证室1间。全年组织执法人员法治培训5期130人次,案件评查4次36本。我局法律顾问为云济律师事务所潘高峰、刘佳律师,行政应诉1件。全年涉及我局规范性文件1份,均经过法制审核,合同4份,正在履行。
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制度保障
我局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工作,成立了鼎城区城管综合执法局落实行政执法“四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彭龙任组长,分管副局长尹扬明任副组长,各股室(大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制组,具体负责行政执法组织、协调和推进工作。
行政执法“四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鼎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落实行政执法“四项制度”的实施方案》。根据方案要求,制定了《鼎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和《鼎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执法决定说明理由制度》,修订了《鼎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鼎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为加快建设法治城管提供制度保障。
(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一是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明确法制教育股负责公示内容的采集、传递、和审核,办公室承担发布职责。二是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严格实行动态公开,在政府官网和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上及时更新应该主动公开的行政执法信息,主动接受群众、媒体、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监督,提高工作的透明度。三是加强事前公开,及时公示公开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清单、权责清单、行政执法主体、人员、程序、救济渠道等。四是规范事中公示,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公示行政许可事项、流程、资料、投诉举报和工作人员岗位工作信息;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规范着装等工作要求。五是推动事后公示,我局通过信用中国等平台依法定期公示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处罚情况,按国家要求及时公开和报送本局年度行政执法情况及相关数据,接受群众监督。
(三)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一是修订了《鼎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明确了行政执法全过程音像、文字记录事项清单,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的设备配备、使用规范、记录要素、存储应用、监督管理等规章制度。二是统一了行政执法文书基本格式标准。按照住建部和省住建厅要求,严格执行《湖南省城乡建设领域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试行)》,每季度组织行政执法文书检查,及时通报执法办案情况,并组织执法人员交流工作经验,提升执法水平。三是在2019年率先建立了3个执法办案室并投入使用,按照每名执法人员一台的标准配备了执法仪,做到每次执法行动中使用2部以上执法记录设备,记录执法全过程影音资料。四是按照“每次执法活动有影像资料、每个执法案件有影像资料”建立专项档案,做到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管理。依托执法仪采集站建立专项档案留底管理,执法规范化建设走在了全市前列,切实做到了规范执法、阳光执法、文明执法、留痕执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施以来,我局未发生一起暴力执法、暴力抗法事件,提升了城管执法公信力,对保障当事人、执法人员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四)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2018年制定了重大案件集体研究制度,2020年修定了《鼎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成立了由局长、分管副局长、案件承办部门负责人、法制审核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律顾问组成的案件审理委员会,明确了重大执法案件范围、审理程序、法制审核要求等。制度的修订强化了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质量,保障了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有力地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执法。
(五)全面推行执法决定说明理由制度
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决定说明理由制度,推行说理式执法。在采用一般程序办理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决定文书中,对事实判断、证据采信、依据选择和自由裁量四个方面予以重点说明。
三、存在问题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与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目标仍存在一定差距,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也对法治政府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面临着诸多新挑战。主要问题表现如下:一是各执法单位行政执法案卷质量存在差异,部分案卷在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程序规范等方面仍需加强;二是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仍需持续推进,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与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围绕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总结经验,找准差距,补齐短板,以法律保障为核心,紧密结合法治城管建设与城市管理工作实际,有重点、分步骤地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以单位绩效评测为抓手,每季度组织开展执法案卷交叉评查工作。从主体的适格性、事实的清晰性、适用法规的准确性、程序的合法性、内容的完整性、量罚的合理性、案卷的整洁性、文书的规范性等方面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督查,通过执法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增强执法人员的履责能力和依法行政意识。
(二)严格队伍建设管理
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现有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业务知识与法律知识培训,努力提高全局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促进其更好地学法、懂法、用法,不断提升依法行政、依法履职、依法管理的能力与水平,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高素质城市管理执法队伍。
鼎城区城市管理局
202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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