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行政执法报告
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我局严格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湘政办发〔2023〕51号)和《鼎城区贯彻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局职能,积极推进行政执法领域综合改革和强化落实行政执法四项制度,相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基本数据
我局共有行政执法人员255名,2024年1月1日以来共办理结案行政处罚123件,其中涉及罚款的案件总数115件,罚款总额1498.07万元,行政许可7163件。以上案件全部在鼎城政府网站、信用常德网站按要求公开公示。我局法制机构为单设,专职人员3名。全局共有执法记录仪48台,自有和租用执法车辆34台,询问室5间、听证室1间。全年组织执法人员法治培训3期298人次,案件评查1次30本。我局法律顾问为湖南先锋律师事务所何光照律师,全年行政复议案件81件,行政应诉1件。全年合同6份,正在履行。
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1、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能职责情况。
(一)落实行政执法检查制度。严格按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行规定》,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重点,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加大执法纠错规范力度,强化执法监督。
(二)坚持行政处罚案件核审制度,制定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审理制度,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明确重大执法案件范围、审理程序、法制审核要求。二是成立党组书记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为成员的行政执法案件集体讨论领导小组,集体审议重大行政执法案件,杜绝自由裁量权的随意性,提高执法公信力。
(三)强化“两法衔接”工作,认真落实“两法衔接”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认真开展重点环节、重点品种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重点稽查及违法案件查外工作,根据《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相关规定,加强部门协作,同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之间建立健全线索通报、案件移送、涉案物品处置、案件协商、信息共享、信息发布等工作机制。
2、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
(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一是规范事前公示,在政府网站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权责清单,以及“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清单等内容。二是规范事中公示,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三是推动事后公示,按要求公示处罚信息和公布典型案例,让每起案件发挥“处理一起、教育一人、警示一片”的作用。
(二)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明确要求执法人员对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过程进行全程记录。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保障。各办案单位均配备执法记录仪等装备,保障执法过程的公平性、合法性、真实性。三是规范案件管理。局法制股负责全局执法案卷的审查整理,信息中心负责归档保管,确保每起案件文书规范,案卷完整。
(三)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一是制定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审理制度,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明确重大执法案件范围、审理程序、法制审核要求。二是成立局长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为成员的行政执法案件合议讨论小组,杜绝自由裁量权的随意性,提高执法公信力。
3、推进包容审慎“柔性”监管、制定落实裁量权基准情况。
(一)按照省、市、区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将“柔性”执法融入到日常工作,采取提醒告诫、责令改正的方式,做好事前规范工作,监督引导各市场主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加强自律,自觉履行社会责任,依法诚信经营,取得良好效果。并组织执法人员集体学习《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及基准》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常德市司法局《轻微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免罚清单(第1批)》《轻微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免罚清单(第二批)》《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减轻处罚规定》的相关规定,提高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对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同时确保执法人员对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能够确切掌握,规范运用,坚决做到执法公正、公开、透明。
(二)实施包容审慎监管,秉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过罚相当”的执法原则和理念,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优先运用提醒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柔性措施,引导市场主体规范经营。
(三)是严格遵照自由裁量权基准。办案过程中,结合违法行为事实、性质、情节、主观过错、危害后果等因素进行综合裁量,并在法律文书中进行说理式表达,使行政相对人能认识违法事实、明白违反法律、知晓违法后果。
4、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落实情况。
根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常德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湘办〔2024〕21号),以及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对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有关要求,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局整体转入常德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成立常德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鼎城大队,负责鼎城区范围内市场监督管理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2024年9月5日,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审查审批权限和程序暂行规定》,明确行政处罚审批权限和程序。
5、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情况。
我局今年以来,强化法规学习,每月组织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加强党内政策法规的学习培训。邀请司法局及市局业务骨干,对全局以及鼎城大队干部职工开展行政执法专题培训,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省局、市局开展的线上线下培训和旁听庭审等活动。组织201名执法人员参加“学法考法”活动,网上学法考法参学率、参考率、通过率均达100%。
6、行政执法质量综合评价情况。
今年,区司法部门以及纪检监察等部门组织了多次案卷检查,在案卷评查中没有发现严重问题。我局组织各执法办案单位开展了一次执法案卷评查,通过集中交叉评查,互学互评,集中反馈研讨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执法办案质量。
三、存在的问题
(一)监管对象分散复杂,监管风险没有完全消除。食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等经营单位覆盖范围广,监管对象多,药品药械专业人员欠缺,还存在监管缺失和遗漏。
(二)行政执法装备还比较落后,大部分办公电脑已使用十多年以上,影响正常工作,也影响了行政执法的规范化、法制化。
(三)因行政执法改革,行政处罚权以及相关的行政强制等权限一并上收由常德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鼎城大队负责鼎城区域内的相关行政执法工作。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业务股室和鼎城大队在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衔接业务流程欠规范。鼎城大队与常德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过程中也尚待适应与磨合。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开展专题培训活动。邀请市局和兄弟区县部门的办案骨干对各执法单位的办案业务人员进行专题培训,重点培训行政处罚案件的前期调查取证、法律文书制作等技能,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调查取证能力。
(二)继续深入法治政府建设,以制度管队伍,建立和完善相关执政执法系列配套制度规定。
(三)加大投诉举报处理后处置的规范化工作,确保投诉举报处置工作程序合法,减少职业举报人的复议和诉讼风险。
(四)巩固行政普法示范创建成果,落实好“谁执法、谁宣法”责任制,继续创新宣传手段,拓展宣传平台和媒介,使区局普法宣传再上新高度。
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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