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行政执法报告
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鼎城区医疗保障局严格按照《鼎城区贯彻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实施意见》和《<常德市鼎城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法决定说明理由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常鼎政办发〔2020〕2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区医保局职能,积极推进行政执法领域综合改革和强化落实行政执法四项制度,相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基本数据
区医保局共有行政执法人员30名,行政执法辅助人员0名,2024年1月1日-12月31日共办理结案行政处罚1件,其中涉及罚款的案件总数1件,罚款总额1421499.44元,行政许可0件。以上案件已在信用常德网站按要求公开公示。区医保局法制机构为单设,专职工作人员1名。执法仪3台,执法车辆1台,录音笔2支。询问室、听证室0间。全年组织执法人员法治培训2期共计60课时,案件评查1次。区医保局法律顾问为湖南相维律师事务所陈国述律师,全年行政复议案件0件,行政应诉0件。全年涉及区医保局规范性文件0份,合同6类,共计232份,正在履行。
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四项制度
1.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能职责。根据职能职责,区医保局主动作为,运用日常检查、飞行检查、专项检查、大数据分析对全区定点医药机构实行全覆盖监管。督促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积极开展自查自纠,主动清理违规问题,依法履职尽责。
2.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四项制度”。根据常鼎政办发〔2020〕2号文件,鼎城区医保局严格落实,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执法过程中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行政执法过程通过文字、音像等形式记录,检查过程全记录。坚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做到行政处罚决定做出后及时公示,做好案卷文书整理归档,确保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3.推进包容审慎“柔性”监督。参照上级部门行政处罚“三张清单”和《湖南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全面推进柔性执法,将“柔性”执法融入到日常工作,采取提醒、指导等方式,做好事前规范工作,监督引导各定点医药机构严格遵守医保政策规定,加强自律,自觉规范使用医保基金。让监管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4.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开展业务培训,提升执法人员医保基金监管能力。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典型案例学习,提升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
三、存在问题
1.执法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从事行政检查和法制审核工作人员不足,工作人员专业技能有待进一步提升,法律知识和依法行政业务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对执法程序不够熟练,不够规范,执法监督和制约机制还待进一步健全。
2.监管手段不够丰富。日常监管工作主要依靠传统手段,缺乏信息化、智能化等现代技术手段,医疗保障行政执法工作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有待提高。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1.强化业务培训,提高人员力量。一是积极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工作,全面提升区内医保系统依法办案水平。二是充实人员力量配备,增强执法队伍力量。
2.加强信息化建设。充分引入信息化、智能化等现代技术手段,提升事前监管能力,强化源头监管。
常德市鼎城区医疗保障局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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