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国防动员办公室)2024年度行政执法报告
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我局严格按照《鼎城区贯彻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实施意见》和《<常德市鼎城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法决定说明理由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常鼎政办发〔2020〕2号)文件精神要求,积极推进行政执法领域综合改革和强化落实行政执法四项制度,相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基本数据
我局共有行政执法人员12名,行政执法辅助人员0名,2024年以来共办理结案行政处罚0件,无涉及罚款的案件,行政许可2件。以上案件全部在网站按要求公开公示(鼎城政府网站)。我局法制机构为兼设,兼职工作人员2名。执法设备0台,询问室、听证室0间。全年组织执法人员法治培训2期26人次。我局法律顾问为湖南相维律师事务所陈国述律师,全年行政复议案件0件,行政应诉0件。全年涉及我局规范性文件3份,均经过法制审核,合同2份,正在履行。
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四项制度
1.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能职责情况。一是围绕行政执法权责清单,依法履行职能职责。本年度,共开展行政检查5次,对行政服务的内容、办事程序、办理时限等相关事项,向社会和公众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增强责任意识。二是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发改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清单,压实普法和执法主体责任。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粮食安全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规规章,提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2.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一是深化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及时、全面、准确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抽查事项清单等执法信息。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本年度,全部行政执法行为均已完成公示。二是深化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落实《鼎城区发改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强化执法档案管理,对文字及音像材料实行严格归档制度。加大执法案卷评查力度,发现行政执法薄弱环节,不断改进行政执法工作,发挥记录实效,依法公正维护执法人员和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三是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均严格开展法制审核工作,对行政执法主体、人员、程序是否合法,案件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合法充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运用裁量基准是否准确适当,行政执法文书是否完备、规范等执法全流程予以审核。
3.推进包容审慎“柔性”监管、制定落实裁量权基准情况。
全面落实免罚和从轻减轻处罚清单制度,在一般财政违法、政府采购、财务会计等领域参照《湖南省财政厅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实施办法》《湖南省财政厅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2年版)》规定,实行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或从轻减轻处罚。2024年我局未做出行政处罚,免罚或从轻减轻处罚案件数量为0。
4.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情况。一是领导班子带头学法,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表率作用,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以及党内政策法规的学习。二是组织干部学法用法。组织全局在职干部参加年度学法用法考试,全局应参考干部职工65名,实际参考65名,实现参考率100%,合格率100%。三是及时做好执法人员管理清理,组织换证人员以及新考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同时对已退休执法人员进行清理。
三、存在问题
一是缺乏推行“三项制度”工作经验。在完成部分工作任务时,由于没有工作经验,导致对推行“三项制度”工作认知不够。二是缺乏法制审核人员和机构,与实际形势任务不适应。
四、下步工作计划
1.不断强化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积极参加执法培训,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为推行“四项制度”打下基础。
2.进一步完善“三项制度”。学习其他单位经验,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行政执法决定说明理由的内容、范围、程序、方式,规范执法制度建设。
常德市鼎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4年12月13日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