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鼎城区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行政执法报告
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我局严格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湘政办发〔2023〕51号)和《鼎城区贯彻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局职能,积极推进行政执法领域综合改革和强化落实行政执法四项制度,相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基本数据
我局共有行政执法人员55名(其中自然资源规划执法股行政执法人员12名),2024年1月1日以来共办理结案行政处罚案件12件,收缴罚款共计1618259元。以上案件均在信用中国网站按要求公开公示。我局法制机构为单设,专职工作人员2名。全年组织执法人员法治培训24期322人次,案件评查2次6本。我局法律顾问为湖南先锋律师事务所何光照、文先佑律师,全年行政复议案件4件,行政应诉案件17件。全年涉及我局规范性文件1份,已经过法制审核。
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四项制度
(一)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能职责情况
1.全区砂石土矿监管情况。全区14家矿山已全部关停注销,对拆除生产设施的矿山每月进行不定期监管,防止关闭的矿山有盗采行为;全区应急保供取土场共1家。执法股工作人员每周对全区临时取土场及疑似盗采点进行巡查防止有盗采行为,各乡镇、自然资源所对管辖区域范围内进行不定期动态巡查,共组织出动巡查133人次,出动车辆68余台次,及时规范了临时取土行为和遏制非法盗采现象。
2.大力查处了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截止12月11日,执法股共立案查处自然资源违法案件18起,结案12起,收缴罚款共计1618259元,移送纪监部门1起。
3.积极完成信访案件线索交办件处理。共受理各类线索举报件、转交办件共计30件,已调查回复30件,及时消除了违法现象与群众上访。
(二)落实行政执法“四项制度”情况
1.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落实情况。建立了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集中公示权责清单、行政处罚决定书、监督维权渠道等内容,实现全过程公开。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取得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活动时主动亮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按规定出具执法文书,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做好解释说明工作。明确行政执法行为事后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时限、程序和公开期限等事项,严格审查审批,完善信用体系建设,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实情况。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根据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的性质及流程等,规范《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等37类执法文书格式,明确执法案卷制作标准,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规范准确。
3.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情况。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都必须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都合法适当,守住法律底线。实行案审会集体讨论制度,由案审会成员共同参与,负责对全局重大行政执法案件进行审核和集体讨论,强化对重大行政执法案件的监督。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经由案件承办人、办案机构负责人、法制审核人员及主管领导“四级”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所有案件执法主体合法、程序规范、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准确。
4.执法决定说明理由制度落实情况。为规范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行政执法机关作出对行政管理相对人不利的决定时,应当说明理由,说明理由包括事实判断理由、证据采信理由、依据选择理由和决定裁量理由四个方面,旨在说明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规范性和逻辑性。
(三)推进包容审慎“柔性”监管、制定落实裁量权基准情况。
暂时全面推行“柔性”监管有一定难度和风险。根据历年行政执法处罚案件情况显示,截至目前本部门行政处罚案件主要为土地行政执法和少量矿产资源行政执法案件,这些案件均对土地(耕地)造成了一定程度上的破坏,甚至严重损毁,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要求:“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切实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占用和破坏耕地的行为,确保耕地资源的稳定和可持续利用”,鉴于此,暂时推行“柔性”监管在本领域中还存在一定难度和风险。2024年,我局联合鼎城区人民法院对鼎城区十美堂镇熊礼军非法占地案适用了包容审慎“柔性”执法要求。
(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落实情况
我局已撤销常德市鼎城区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大队,相关执法职责由区自然资源局内设机构自然资源规划执法股承担,人员及编制整体划转至区自然资源局所属二级事业单位。
(五)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情况
现我局自然资源规划执法股,作为局内设股室,共有行政执法人员12名,其中股长1人,工作人员11人。执法设备6台(其中执法记录仪5台、执法车辆1台)。
(六)行政执法质量综合评价情况
1.我局根据《湖南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试行)》、《湖南省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试行)》的规定,通过自查和上级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行政处罚案卷进行综合评议,确保执法案卷的质量,2024年以来,执法案卷总体质量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
2.采取多项措施提升行政执法力量,包括加强行政决策执行、聘请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等,有效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确保了决策的科学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提升了执法效率和质量。
三、存在的问题
1.履职能力有差距。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业务涉及的法律法规多,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条文的系统性学习不够,理论理解不够准确,与实际工作联系不够密切。
2.行政执法“四项制度”落实不够。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公示方面不够规范及时,案卷归档时资料不够完善。
3.法治宣传效果不够好。宣传方式一般是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宣传展板和悬挂横幅等,宣传效果有限,形式和内容需进一步创新和多样化。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意识、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2.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定期组织业务培训会,学习自然资源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提升办案水平,注重案卷归档整理。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更好地承担起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工作任务。
3.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通过巡查检查等方式,及时发现违法行为,严厉查处,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履行立案、调查、审理、审核、处罚等执法环节,做到依法执法。
4.畅通举报渠道,强化群众监督。对群众反映的违法问题线索及时核查、及时处置,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遏制各类违法行为的势头。
常德市鼎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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