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常德市鼎城区民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区民政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2月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区委第四巡察组召开巡察反馈会后,局党组迅速成立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相关责任股室和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巡察整改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梳理责任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限定整改时限,实行台账式管理、销号制落实,第一时间层层压实责任。
局党组书记、局长在整改过程中,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对标整改,聚焦巡察组的反馈意见,一个问题一套整改举措,严格将巡察整改各环节要求落实到位。一是组织党组成员自查自纠,对巡察反馈问题、主动认领、逐一对号;二是召开党组专题会议,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重点聚焦主观方面的原因,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全面梳理,不留死角;三是追责问责,针对巡察反馈的履责不力的问题,进行追责问责,促进担当履职,确保整改落到实处;四是建章立制,完善工作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堵塞漏洞,从源头上巩固巡察成果。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截至12月31日,巡察反馈的19个具体问题,其中涉及民生领域问题2个,整改已完成18个,阶段性完成1个;制定的79条整改措施,已完成79条;巡察移交的4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并建立完善制度9个。
(一)反馈问题:聚焦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运用新思想指导民政工作的实效性不凸显。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2月22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并梳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批示及论述并汇编成册,做到全体干职人手一份,推动理论学习走深走实。二是结合2024年省、市民政工作要点、民生可感行动及低保提标、养老儿童福利、残疾人“两补”提标等重点民生实事任务,制定了针对性强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确保学习内容与民政工作紧密结合。各党组成员下到乡镇村社,调研了解民生需求,开展针对性的学习研讨活动。三是局主要负责人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2.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安排部署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第一时间调整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全体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党建办负责人、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党建办,党建办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二是注意舆情正确导向,将意识形态学习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2月19日专题研究意识形态相关工作,6月3日专题研判年内大事。三是指定党建办规范意识形态学习资料,按要求搞好会议记录,以及台帐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四是第一时间更新了单位走廊公益广告,加强了阵地建设。
3.执行《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民政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有偏差。
整改情况:一是分管社会工作的负责人组织党建办相关人员学习了《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民政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对标上级文件规定,加强对“乙方配置项目实施团队”的监管,督促“乙方”履行协议约定。二是加强项目监督管理,建立项目绩效考核及验收机制,资金按照工作量实行季度拨付,每半年对项目工作进行指导评估,并定期向省厅、市局报告项目实施情况,确保社工站项目按照政策文件要求有效实施。三是我们结合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对项目预算进行调整,增加了“寒冬送温暖 慰问送关怀”暖冬行动活动,制作了《禾·穗盈》常德市鼎城区民政局乡镇(街道)社工站项目典型案例集和《“幸福鼎城 公益集市”民生服务项目》宣传指导手册。
4.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有欠缺。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将死亡低保人员取消并进行资金追缴。二是局主要负责人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约谈。三是2月29日党组专题研究部署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不定期对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查指导。班子成员分片赴乡镇(街道)开展督查5次,确保政策落地落实、工作规范有序。四是按照常鼎民函【2024】3号文件通知,落实属地管理制度,压实乡镇(街道)主体责任,做好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后的监管工作,健全“谁受理、谁负责;谁调查、谁负责;谁确认、谁负责”的审核确认工作机制,坚决杜绝对象认定不精准、政策落实不到位、责任不承担出现的“人情保、政策保、群体保、错保、漏保”等问题,实现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和有效监管同步到位,推进监管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5.社会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不完善。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的措施》常鼎民函【2024】1号文件,完善了社会救助对象动态管理机制,促进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二是主动与低收入核对中心对接,最大可能完善低收入核对信息库,提升基础信息的及时性与准确性,及时进行动态调整,自2023年8月起,通过信息共享,核对预警复核,截止目前,共动态调整城乡低保对象1006人,进一步提升了救助的精准性。
6.殡葬事业发展推进缓慢。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于公益性墓地建设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我局多次与高新控股集团衔接,尽快办理竣工验收并移交给我局,完善好报批有关手续后投入使用。二是加强了殡葬政策宣传,与公安、城管、交警、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等部门建立了联合执法机制,平时坚持日常巡查,发现相关问题或接到群众举报后,各执法部门立即联合行动,共开展联合行动24次,城区街道临街搭棚治丧问题呈显著下降趋势。三是多次向区政府汇报,并加强与江南新城公司和第三方中介机构沟通协调,按要求办理了排污许可。火化机尾气处理设备、污水处理设备已完成调试检测、正常运行。
(二)反馈问题: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加强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方面
7. 为民服务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与卫健局、医保局、教育局、残联和乡镇沟通衔接,实现信息共享。目前,乡村振兴部门建立的防返贫监测平台已与省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数据对接,通过平台监测、数据分析、风险预警等措施,开展不定期与人社、医保、残联等部门的数据共享对比,及时发现预警信息并反馈各乡镇摸排核实,提高救助服务水平。二是压实乡镇(街道)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原则。三是出台《关于建立完善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的工作措施 》(常鼎民函〔2024〕2号),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救助范围。四是强化行业监管,养老机构服务质量不断提升。2023年底以来,先后联合消防、市场监管、金融等部门开展了岁末年初养老机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拆窗破网·打通生命通道行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等多个专项整治和检查。对联合检查和日常监管发现的问题发放整改交办函,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2024年以来,共对养老机构发放整改交办函24份,对2家养老机构负责人开展安全生产警示谈话,对3个乡镇人民政府发放养老机构安全生产提示函。所有交办的隐患问题全部整改销号,全区养老机构实现安全生产零事故。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养老机构“清洁厨房行动”,对全区养老机构负责人开展清洁厨房现场培训,提升养老机构餐饮服务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持续开展养老机构标准化示范创建和星级评定,申请将养老服务纳入到了区委区政府绩效考核,建立并落实了特困供养机构评估激励机制。五是进一步加强党组成员深入基层次数,各党组成员分别于年初、年中、年末对相关事项深入基层调研。六是以婚登大厅升级改造为契机,对救助服务大厅进行无障碍设施改造,同时在窗口大厅配置老花镜、雨伞等便民服务用品。七是区社会救助事务中心加强了对院落环境卫生的整治,添置电脑1台及相关办公设备。七是向社会公开服务热线号码0736-7386110。
8.党务政务公开制度不健全。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时准确公示民政政策,2024年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低保、特困、残疾人“两补”、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贴提标等15条信息。二是加大了民政政策宣传力度。在全区18个乡镇、4个街道及296个村(社区)民政服务窗口,配置工作人员为群众服务。三是按照《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2024年6月13日在鼎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对2023年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公示,并建立每年6月公示上一年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的长效机制。
9.管理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对备用金问题,做到立行立改,已于2023年11月份上缴区财政国库。二是结合省、市福彩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对我区福彩公益金进行监督检查。2023年7月我局对彩票公益金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胡问题,已要求相关单位立行立改。三是主要负责人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四是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每月一公示,月底将打卡情况及时公示,对于每月3次(含3次)以上无故未打卡的人员由分管领导开展谈话教育并全局通报批评。五是规范外出登记,制作专门外出登记记录本,由局办公室统一负责登记,记录外出原因、地点及时间,实时掌握人员去向。六是完善请销假制度,杜绝请假随意性,请假需说明充足理由,一天由分管领导审批,一天以上由一把手审批。七是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基层减负的通知要求,以及机构改革后相关应急职责职能划转(2019年应急救灾划转至应急局),民政局及时调整值班制度,取消不必要的值班,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落实值班制度。八是下发《关于开展2024年度社会救助对象年审复核认定工作的通知》,严格落实救助对象年审工作要求,规范年审工作制度,对新增对象进行不低于30%的比例资料抽查与不低于5%的入户实地抽查。通过社会救助对象年审复核认定工作,将在册低保(特困)人员信息统一在湖南省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进行线上核对,同时结合核对平台反馈的数据结果,线下组织人员对现有低保、特困、低边人员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家庭收入和财产、是否病故死亡等情况逐户开展入户调查,甄别情况、确认复核结果。做到了社会救助对象“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确保待遇公正、进出有序,不断提高社会救助规范化管理水平,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
10.权力运行的制度笼子扎得不牢。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关于加强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后续监管服务工作的措施》(常鼎民函〔2024〕3号),提高“放管服”质效和规范化管理水平;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临时救助实施办法的措施》(常鼎民函〔2024〕4号),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实施办法,细化救助标准,优化审核审批流程。二是已经落实救助管理机构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到医疗机构甄别和确认病人身份,并做好详细记录(医疗救助甄别表)。三是对经甄别符合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条件的,及时为其办理救助登记手续。对已救助对象全部在救助系统里面登记在册,针对享受医疗救助的人员完善了相关手续,其中包括医疗救助甄别表、住院记录、出院记录、住院发票等。四是进一步明确了开具火化证明的程序。1、开具死亡证明。正常死亡由医疗机构、逝者户籍地乡镇卫生院或街道卫生服务中心出具,刑事案件或非正常死亡由公安部门出具。2、办理火化。家属携带死亡证明及相关证件(逝者身份证和家属身份证或者户口本)到殡仪馆办理火化手续。3、遗体火化。遗体火化时逝者直系亲属须到场签字,无直系亲属的由旁系亲属到场签字。4、领取火化证明。遗体火化后,殡仪馆出具火化证明,家属凭火化证明领取骨灰。五是对符合条件的惠民殡葬减免申请对象,区殡仪馆在救助信息系统进行了比对和认定。
11.内设机构职责压得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区慈善总会章程,总会工作人员在原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慈善总会名誉会长刘友善同志的带领下在今年的5月份走访了区内部分爱心企业,单位,及爱心人士,为换届工作做好了充分准备。二是换届后拟任的会长,名誉会长,常务理事会成员中涉及公职人员都已经向区委组织部报备,换届工作待上级批示。三是我局将严格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责令区慈善总会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开展定向捐赠活动,并在今年的定向捐赠活动中严格审核资料,做到了及时归档。四是2024年召开的慈善办公会议按照要求进行记录,归档。五是局革命老区工作分管领导与老区办工作人员一同对照文件查找问题,问题存在于项目申报时,到户项目申报为集体项目,此问题区纪委已作出了处理。六是认真学习湖南省革命老根据地经济开发促进会2023年5月20日下发的《老区项目资料规范化建设目录指引》和湘财农〔2022〕14号《项目管理操作指南》文件相关要求,并对项目资料的规范化有了明显认识,今后将对项目的前期申报、可行性分析、实施和验收严格履行程序,避免出错,严把质量关。
(三)反馈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加强监督,促进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方面
12.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彻底。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局党组成员、办公室、党建办工作人员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的重要思想与全国、全省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组织路线,确保真正吃透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精神,用以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已重新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分工。
13.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党组会议、班子会议议事范围、议事规则,将“三重一大”事项、重点行政工作分别纳入党组会、班子会集体研究决策,加强局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二是组织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将公文制定规范与写作要领,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规范发文。上半年全局发文4份,经过严格审核把关,未出现差错。三是局主要负责人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14.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情况:一是优化结构提升班子整体功能。明确各级领导班子结构优化和功能提升的目标任务,强化领导班子刚性要求,注重班子成员在年龄、知识、能力等方面的合理搭配。二是以主题党日活动为契机,针对2024年省、市民政工作要点及民政工作会议相关政策要求的学习。三是局党组书记、局长已经通过对党组成员的谈心谈话,要求党组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有效落实,发挥好领导带头履行,一岗双责,率先垂范作用。四是编办已经对民政局机构编制进行了调整(详见常鼎编发【2024】4号文件)。五是通过机构改革,我局已新进工作人员7名,已经完成整改二级机构缺员严重的情况。
15.党建工作责任落实还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2024年党建工作计划,3月4日分别召开了党总支和机关党支部会议,研究全年党建工作要点、“三会一课”“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主题党日活动计划。于3月5日召开了党组会议,研究了全年党建工作要点、“三会一课”“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主题党日活动计划。二是在全年党建工作计划中制定把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具体措施,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
16.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支部书记述职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责令机关支部书记认真对待年底述职,且认真撰写述职报告,局主要负责人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关于党员积分管理不规范的情况,于2024年2月组织全体党员份以党小组的形式学习了《党员积分管理细则》。因基层减负相关规定,已经取消对党员实行积分管理工作。三是针对“党员优秀等次评定存在内定、走过场的现象”,下步我局机关党支部将严格按照组织生活会暨民主评议党员相关要求落实党员优秀评定相关事宜,且局主要负责人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17.落实《党组(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有落差。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党组(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坚定不移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主体责任、第一责任,2月19日已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瓶颈和短板,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二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组书记、局长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起主要领导责任,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8.党风廉政建设不深入,警示教育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体干部学习区委《关于“两带头五整治”纠风防腐专项行动的工作提示》,将“两带头五整治”纠风防腐专项行动的问题线索处置台账进行全覆盖做到不漏一人。二是针对党员干部作风纪律集中整顿查找出来的问题及时明确整改措施及整改时限。三是局党组成员规范了谈心谈话记录,并及时对谈话对象提出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要求。四是已经把党风廉政学习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五是2024年3月我局已开展“以案促改”专项工作,通过对典型违纪案件进行剖析,深挖问题根源,查找思想上、制度上、体制机制上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健全制度,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以案促改,以案促防。六是2024年7月局党组书记上了专题廉政党课,不断加大廉政教育力度。
(四)反馈问题:聚焦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加强监督,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方面
19. 上轮巡察和审计指出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上下班打卡制度。实行一月一公示,对于一个月内3次无故未打卡的进行通报批评,3次以上无故未打卡的由分管领导进行谈话,拒不改正的按照纪律条例给予处分。二是严格公车使用。全面落实公车使用审批制度,由办公室主任、分管领导、一把手层层审批签字后,办公室登记派车,确保公车依规出行。针对违规发放低保金、临时救助金等问题,我局已经于2024年6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临时救助实施办法的措施》。三是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为契机,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明党的纪律规矩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规章条例学深学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抓早抓小,做到了该批评的批评,该约谈的约谈,该提醒的提醒,该处分的处分,严格执纪问责,使纪律规矩在民政系统落地生根,愈来愈严。四是加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严格把关学习内容质量,持续巩固好学习成果,推动民政事业的高质量发展。五是加大了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宣传力度,对乡镇、村社下发了《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告知书》;加强了与残联、公安、人社等部门工作协同,同时今年7月采用阳光审批平台进行发放,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精准。六是结合业务工作对乡镇(街道)、村(社)工作考核,年底或一个工作阶段进行打分,确保了基层干部履职尽责;每季度对乡镇(街道)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认定工作进行了抽查,确保执行政策不出偏差。七是对巡察及审计提出的备用金管理不规范、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谈心谈话内容不深刻的问题,做到立行立改,临时救助备用金已全部上缴区财政国库,已完成整改,同时,对漏登固定资产进行了补登,已完成整改。后续我局将严格落实好谈心谈话制度,并把握好谈心谈话质量。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我局将继续按照区委巡察整改工作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增强整改落实成果的运用和转化,加快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压紧压实党组主体责任。始终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履行好“两个责任”,充分发挥党组成员带头引领作用,正视存在问题,不回避矛盾,不推卸责任,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抓重点、破难点,做到认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监督执纪问责到位,切实把整改责任压实到岗、压紧到人,推进民政系统管党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将巡察整改列入局重点工作内容,每月进行督办,加大问责力度,对整改工作重视不够、推进不力的,严肃追究责任。对取得阶段性成效的整改事项和基本整改到位的具体问题,认真跟踪问效,防止出现反弹。对暂时未完成的整改事项和存在问题,严格按要求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持把落实整改与作风建设结合起来,通过落实整改,强化党内监督,加强作风建设,通过规范制度建设,强化政治责任担当,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的作风锤炼和能力提升,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氛围。坚持把落实整改与班子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抓好干部队伍建设,着力构建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坚持把落实整改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区关于作风建设若干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严防“**”问题反弹回潮,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让每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在党规党纪面前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推进区委巡察成果在民政系统长效化运行。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6-7377215。
中共常德市鼎城区民政局党组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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