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的通知》(厅字【2019】28号)文件精神和中共常德市鼎城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公室办关于做好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通知要求,现将2024年鼎城区农业农村局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以来,我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关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较好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1. 强化组织领导。局党委书记任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按照《鼎城区农业农村局法治政府建设方案》要求,将法治建设、依法行政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坚持将法治工作与各项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局面。坚持党政主要负责人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每季度听取一次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确保法治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班子成员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完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的管理,严格执行财政开支、审批的有关规定,防止以权谋私。
2.严格依法行政。一是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及定期清理工作。二是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切实规范农业行政决策行为。我局法律顾问为湖南开旗律师事务所彭国军律师,全年没有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应诉。三是严格执行农业项目合同法制审核制度,全年涉及我局文件、方案、合同55份,均经过法制审核。四是加强“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强化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应用,积极简化行政审批服务工作流程,缩短审批时限,2024年,全局累计办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102件(不含农机中心),328个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实现100%网上填报与发布.加强“互联网+监管”平台建设,2024年对630户监管对象实施监管行为,其中执法人员28户、非企业法人602户,共开展行政检查157条、行政处罚43条,接受各类相关投诉举报32条,通过平台监管,更好的帮助执法人员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做到依法执法。积极推动“双随机、一公开”,制定了全年检查工作计划,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与区市场监管局组织了农作物种子质量“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检查。今年以来,我局共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78次,检查生产经营主体78家。
3.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能职责情况。经梳理,我局行政执法职权包括行政许可审批20项,行政处罚181项,行政强制20项,行政征3项,行政检24项,行政确认8项,其他行政权利8项。行政执法检查包括种子、农药、兽药、饲料、农机、渔政、农业资源等方面。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69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72车次,检查生产经营主体400余家次,开展普法宣传12次,发送宣传资料5800余份,核实处置投诉20余起,抽样送检146批次,立案42件,移交公安机关9件,结案35件,处罚金额共计人民币12.7万元。受理行政许可53件,办结53件,办结率100 %。无行政强制措施实施、行政强制执行情况。
4.加强廉政建设。局党委班子带头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带头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严格按照党纪国法办事,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权力观、金钱观。始终保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正确对待权力、地位和利益,坚持做到廉洁从政,保持人民公仆形象。
5.强化培训宣传。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加强干部法治教育培训,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公职人员法律知识考试。二是全面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加强法治教育培训,进一步增强机关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意识和依法行政理念,树立良好的法治观念和服务意识。三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责任制,结合农业综合执法检查,加大执法普法力度,深入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会议培训开展集中学习,通过安全生产月、全国消防日、宪法宣传周等活动送法下乡,利用媒体、网络等形式,扩大了农业法律法规普及率。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推动执法、服务、管理与普法的深入融合,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全年共出动宣传人员310人次,开展咨询活动3场次,接待咨询群众830余人次,印发宣传资料5600余份,悬挂宣传横幅50多条,制作宣传板报30块。四是积极开展扫黑除恶、防非法集资、禁毒宣传、电信防诈等专项行动,全年共开展宣传120人次,开展咨询活动5场次,印发宣传资料4800余份,悬挂宣传横幅20多条,制作宣传板报22块。
6.落实行政执法“四项制度”情况。按照各级要求,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四项制度”。一是推行执法公示制度。强化事前公开,按规定在本单位公开了执法主体、执法人员、监督方式等,在“互联网+监管”平台和“全国农业综合执法信息共享平台”公开了执法人员信息、执法事项清单等。强化事中公开,执法人员在开展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中,坚持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向行政管理相对人和相关人员表明了身份,出具统一的行政执法文书,主动告知行政管理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救济途径及期限等内容,并做好了相关说明解释工作;在履行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责过程中,坚持以文字(告知书)或口头的方式主动告知行政相对人行政处罚的标准、行政强制的程序、办案时限、监督方式、救济渠道、办公地址、办公电话等。强化事后公开,截至目前,在鼎城区政府网站上共公开行政处罚信息42条,年度所有结案案卷均上传至《全国农业综合执法信息共享平台》公示。二是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启动阶段的记录规定,以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的形式,对行政相对人的申请、登记、受理等内容进行记录;以行政处罚立案审批表的形式,对立案过程予以书面记录;以登记本的形式,对投诉、举报等内容进行记录;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调查取证阶段规定,以文字或音像方式,对执法过程等情况进行记录;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审核决定阶段规定,以文字(案件处理意见表和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的形式,对案件审批过程情况进行记录;严格执行行政执法执行阶段规定,以文字(送达文书)或音像的形式 ,对案件执行过程进行记录。三是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审核清单,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项目中各个具体执法事项纳入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开展法制审核,由局法制办对执法机构送审的材料进行审核。区农业农村局制定了重大行政处罚决定讨论制度,所有重大执法决定均通过了集体讨论决定,同时聘请法律顾问全程指导,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情况。四是推行行政执法决定说明理由制度。我局在制作行政执法决定(行政处罚)文书时,对作出的行政执法处理决定的事实与证据之关系、裁量政策与裁量结果之关系以及法律依据的选择理由等情况都进行分析阐述、解释说明的活动。
7.推进包容审慎“柔性”监管、制定落实裁量权基准情况。今年以来,我局不断创新执法监管方式方法,推行柔性执法与贯彻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结合起来,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大力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大力推进包容审慎柔性执法,激发农业综合执法中生产经营主体活力,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编制了《鼎城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目录清单》,共38项。对于目录清单中的轻微违法行为可以及时整改改正的,一般不予行政处罚。2024年共对20余起及时整改改正的轻微违法行为,未给予行政处罚。
8.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落实情况:按照上级改革要求,2024年7月成立常德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鼎城大队,改革后,鼎城大队受市区两级双重领导,其执法事项统计在市一级,业务工作接受市里指导,以市农业农村局的名义开展执法活动。人财物在区级,受区农业农村局领导。
9.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情况。建立了执法资格台账,完成了行政执法证换证工作,组织35人参加了省司法厅组织的执法资格考试,考试通过35人,完成了行政执法证换证、办证工作。
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素质,组织5批52名执法、法规人员参加了部、省、市业务培训。组织6名执法人员参加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
10.行政执法质量综合评价情况。办案质量稳步提升,向省农业农村厅推荐1本行政处罚案卷参加全省农业农村系统案卷评查,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推荐3本行政处罚案卷参加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向区司法局推荐5本行政处罚案卷参加全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1本被评为优秀案卷。主动接受各界监督,高度重视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对我局工作所提的意见建议,及时研究加以落实。2024年完成区人大代表建议和区政协委员提案共24 件(主办 17 件、会办 7 件)。2024年,在区政协对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的民主监督评议过程中,根据调研座谈及调查问卷反映总体评分达到90分以上。执法联动效率提高,与检察机关建立了涉农案件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公益诉讼机制,与法院建立了涉农案件快审快判及快速执行通道,与公安机关建立了快速移送机制。
二、存在的问题
1.队伍建设困难较多。一是人员老龄化。目前在岗的执法队员最年青的为45岁,年龄结构严重偏大。二是相关权益保障不够。经历两轮改革,职级和职称晋升从2021年开始冻结,现在虽然进行了岗位设置,但是不能满足现有人员的晋升需求。严重影响了工作积极性。
2.执法装备配备不齐。以渔政执法为例,目前没有船艇等水上装备,智慧渔政监控系统端口没有共享。对于频发的举报疲于应对,望水兴叹。
3.审批滞后法律问题。因我区村庄规划编制费一直没有付清,村庄规划编制的第三方就没有提交编制成果。在村民建房涉及土地农转用时,市级因区级未提供村庄规划编制而不予办理,导致村民建房审批一直批不下来。部分村民在提交建房申请、缴纳了耕地占用税后因不堪等待,在审批未实际批下来的时候开始建房,形成未批先建的法律后果。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牢记“执法为民、服务三农”的宗旨,继续强化能力提升,突出作风建设,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1.提升执法能力水平。针对执法队伍新组建、执法领域更宽、执法要求更严等特点,着力健全制度机制,狠抓队伍建设。坚持学习培训常态化制度,实行周培训、月实践、季度练兵和重大案情会商,组织参加部、省、市集中培训,开展案卷评查交流和执法技能比武等多种活动,提高执法人员的办案能力水平,努力培养“复合型”知识结构执法队伍。
2.积极推进执法权力下放。要坚持“能放尽放、应放尽放”的原则,学习其他区县乡镇执法下沉的先进做法,大力推进以乡镇人民政府为主体的属地执法。同时,全面加强指导和培训、监督与考核,确保乡镇对下放权限“接得住、办得好”。
3.持续推进执法行动。接续开展农资打假“利剑”、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铸安”、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断链”、渔政执法“亮剑”和农业资源保护执法“绿盾”五大行动,为保护农民的合法利益,为全区粮食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资源安全打开新局面。
4.进一步完善农业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规范应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程序、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健全决策问责机制。
5.持续创新执法模式,实现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有机统一、协同推进。
6.进一步完善“互联网+监管”平台建设。
常德市鼎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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