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鼎城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战略部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常德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要求,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紧密结合鼎城区实际,编制《常德市鼎城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鼎城区落实新发展理念、实施高效能治理、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创造高品质生活的空间政策,是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和指导各类建设的行动纲领,也为编制乡镇国土空间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和开展各类保护开发建设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供基本依据。
2024年6月26日,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常德市鼎城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现根据有关法律要求,予以公示,详细内容见附件。
附件:《常德市鼎城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鼎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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