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鼎城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关于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整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切实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全力营造安全、有序、诚信、优质的旅游消费环境,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专项整治行动。通过部门协同联动、全链条排查整治、典型案例震慑、长效机制建设,严厉打击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推动旅游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
(一)无证经营:旅行社安排未取得导游证的人员提供导游服务,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或者涂改、倒卖、出租、出借导游人员资格证、导游证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强迫购物:导游诱导、虚假承诺,甚至威胁、辱骂游客以及强迫游客购买自费项目或参与购物活动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不履行旅游合同:旅行社不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拒不履行旅游合同,在旅游合同中不明确价目,或通过条款暗示消费,旅行社与旅游者签订的旅游合同未依法载明旅游行程、服务标准、旅游费用、自费项目及价格、投诉电话等内容,在旅游行程中安排会销、讲座“洗脑式”消费购物环节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虚假宣传:旅行社或导游在广告宣传、导游服务中夸大旅游服务内容和质量,虚假承诺旅游行程安排等。
(五)购物场所乱象:旅游景区内购物场所不明码标价、以向旅行社、导游给予回扣等营销方式引导游客消费。
二、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736—7379053 (常德市鼎城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行政审批股)
三、法律责任
对于涉及我区“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类投诉、举报线索,我们将统一向常德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移送。同时,我们也将加强旅游市场的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旅游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四、其他事项
(一)举报人应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举报内容等相关信息,以便我们进行后续核实和处理。我们将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确保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二)请广大游客选择正规旅行社,签订正规旅游合同,切勿轻信低价旅游广告,避免上当受骗。在发生旅游纠纷时,应当依法维权,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
(三)在旅游过程中如遇强制消费、服务质量问题等,请保留相关证据(如合同、票据、录音、视频等),并及时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常德市鼎城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202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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