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常鼎政公告〔2023〕4号
常德市鼎城区S317公路(黄土店镇至花岩溪镇)改扩建设项目经湖南省人民政府(2023)政国土字第1317号文件批准,同意征收常德市鼎城区花岩溪镇党家庵村、黄壁坪村、金家坊社区、荆树湾村、茄子冲村、吴家坝社区,黄土店镇金霞山村4.7130公顷集体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等规定,现将有关征收土地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地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时间:2023年11月24日。
三、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常德市鼎城区S317公路(黄土店镇至花岩溪镇)改扩建设项目。
四、征收土地的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五、被征收土地单位、位置及面积:
(一)被征收土地单位:常德市鼎城区花岩溪镇党家庵村、黄壁坪村、金家坊社区、荆树湾村、茄子冲村、吴家坝社区,黄土店镇金霞山村(具体范围详见征地红线图)。
(二)征地位置:常德市鼎城区花岩溪镇党家庵村、黄壁坪村、金家坊社区、荆树湾村、茄子冲村、吴家坝社区,黄土店镇金霞山村(具体范围详见征地红线图)。
(三)征地面积:4.7130公顷(70.695亩)
六、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一)征地补偿标准按《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
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2021]3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二)农用地上青苗和附属设施、住宅等拆迁补偿,按常政发[2019]5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三)具体补偿按依法审批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征拆实施机构与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订的补偿安置协议实施。
七、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按照<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鼎城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常鼎政办发〔2020〕1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八、被征地单位、个人应当在本公告公示之日起一月内,持个人身份证明和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到常德市鼎城区自然资源事务中心(地址:鼎城区红云街道办事处临沅路397号,联系人:彭铁军,联系电话:13975637759)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相关手续。
九、对违法违章建(构)筑物和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发布之后抢搭、抢建、抢修的建(构)筑物及抢栽、抢种的农作物不予办理补偿。
十、对阻扰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常德市鼎城区自然资源局将依法责令限期腾地,逾期不腾地的,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十一、对湖南省人民政府作出的(2023)政国土字第1317号《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单》不服的,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湖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附件:黄花公路1.pdf、黄花公路2.pdf、黄花公路3.pdf、黄花公路4.pdf、黄花公路5.pdf、黄花公路6.pdf
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1日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