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江南城区排水专项规划 (2021-2035)
为科学指导常德市江南城区排水设施建设与管理,依据《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我区于2021年启动排水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由鼎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委托深圳鹏之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具体编制。历经现状调研、专题研究、方案评审、成果完善等阶段,现将专项规划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第 1 章 总论及规划依据
第1.1条 法律地位
为了满足常德市江南城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有关规定,特编制《常德市江南城区排水专项规划》(2021-2035)(以下简称“本规划”)。本规划是常德市江南城区规划区范围内指导城市建设的法律性文件。
第 1.2 条 规划依据
1.2.1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 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6 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年修订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订)。
1.2.2政府文件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2006);
《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建设部,2002);
《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及国家、湖南省、常德市以及各行业的相关文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23 号);
《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中发【2020】9 号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编制大纲的通知》(建城【2013】98号);
《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编制大纲》;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编制城市排水防涝规划的通知》(湘建城函【2013】270 号)。
1.2.3国家规范和标准
《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17);
《城乡排水工程项目规范》(GB55027-2022);
《城市水系规划规范》(GB50513-2009);
《防洪标准》(GB50201-2014);
《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GB/T50805-2012);
《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50014-2021);
《水利水电工程水文计算规范》(SL/T278-2020);
《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洪水计算规范》(SL44-2006);
《泵站设计标准》(GB50265-2022);
《室外给水设计标准》(GB50013-2018)。
1.2.4相关规划
《常德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
《常德市城市排水(雨水)防涝专项规划》(2015-2030 年);
《常德市江南城区道路专项规划》(2005-2020)
《常德市江南城区排水专项规划》(2015-2030 年);
《常德市空港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
《鼎城区空港新城排水与污水处理工程专项规划》(2017-2030 年)
《常德市海绵城市建设规划》(2021-2035 年)。
1.2.5其他资料
江南城区内相关地形图、排水设施设计及运行资料。
第 1.3 条 规划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控制水污染,改善水环境质量。按《常德市鼎城区国土空间总体划》(2021-2035)的用地布局,排水系统规划建设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做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有机统一,保护环境、造福人民。
第 1.4 条 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以《常德市鼎城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为上位指导进行排水专项规划,因此规划期限与鼎城区国土空间规划规划保持一致。
规划目标年为2035年,近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5年。
第 1.5 条 规划范围
本期规划编制范围为常德市江南城区
第 1.6 条 规划目标
至2025年,规划范围内新城区采用分流制,老城区保留合流制,污水收集率达到 80%,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出水水质不低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一级A标准,污水处理厂的污泥脱水后含水率应小于 60%,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雨水充分利用地势,通过雨水管网就近排入水体。基本形成“源头减排、管网排放、蓄排并举、超标应急”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排水防涝能力显著提升,历史上严重影响生产生活秩序的易涝积水点全面消除。
至2035年,规划范围内城区采用分流制,污水收集率达到100%,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出水水质不低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一级A标准,污水处理厂的污泥脱水后含水率应小于60%,污水资源化利用率达到 25%,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100%,污泥资源化利用率达到30%,工业废水达标排放率达到100%,雨水充分利用地势,通过雨水管网就近排入水体。规划范围内核心区重要地区和新建区域综合排水能力达到5年一遇,一般地区综合排水能力全面达到2年一遇,实现“标准内降雨及时排干、标准外降雨快速排干”的目标。
第 1.7 条 条款说明
(1)在规划区范围内进行各项建设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湖南省、常德市的有关规定,必须遵守和执行本规划。
(2)本规划强制性内容指文本中粗宋体字条文。强制性内容是对城市规划实施进行监督管理检查的基本依据,违反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进行建设的,属严重影响城市总体规划的行为,应依法进行查处。
第 2 章 排水规划
根据国家现行的《室外排水设计规范》、《湖南省城市给水排水专业规划编制办法》,江南城区的排水制度采用为完全分流制。
第 3 章 污水系统
第 3.1 条 污水量预测
近期污水量为 7 万m3/d,远期污水量为 10 万m3/d。
第 3.2 条 污水处理厂规划
根据对江南城区近远期污水量预测,本次对江南城区污水厂进行整体规划布局,近期 6 万m3/d,远期 10 万m3/d
第 3.3 条 污水管网总体规划
近期:新城区规划范围内按照雨污完全分流制建设排水系统;老城区按照合流制系统保留,逐步改造为完全分流制。
远期:江南城区规划范围内按照雨污完全分流制建设排水系统。
第 3.4 条 管道错混接改造规划
结合排水管网CCTV检测数据,一点一策,因地制宜制定雨污分流改造方案。
第 3.5 条 合流制溢流控制规划
规划保留现有调蓄池和生态滤池的规模。建议发挥现有永安碈调蓄池和生态滤池的运行效能。减少合流溢流污染给下游水体的污染。
第 3.6 条 污水提升泵站规划
常德市江南城区已建污水泵站1座,为一体化提升泵站,位于永安碈泵站内,截流进入永安碈排渍泵站的合流污水。现状片区内污水泵站土建均已完成泵站格局与已建成管线基本匹配,本次规划拟不新增污水泵站。
第 3.7 条 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
规划到 2035 年,各污水处理厂的出水水质不低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一级 A 标准。
第 3.8 条 污泥处置
污泥含水率降至60%以下后外运处理。规划到 2025 年,常德市江南城区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100 %,到 2035 年,常德市江南城区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100%,污泥资源化利用率达到 30 %。
第 3.9 条 污水水质标准
新建污水管网应严格按照分流制敷设,污水必须排入污水管网,所有排入污水管网的污水水质都必须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的要求。
第 3.10 条 污水回用规划
污水处理后的再生水替代优质水资源,应用于工业、城市园林绿化、洗车及市政景观等用水,逐步实施分质供水,满足不同的用水要求。规划2035 年,常德市江南城区污水资源化利用率达到 25%。
第 3.11 条 污水排水分区
依据常德市江南城区地形、现有排水设施布局等因素进行划分为5个污水排水分区。
第 3.12 条 污水管材选择
本规划推荐污水管道管径为 DN600 及以下的重力流管道,采用 HDPE 管,DN600 以上的重力流污水管采用承插钢筋混凝土管,DN600 及以下的压力流污水管道,采用 PE 管,DN600 以上的压力流污水管道,采用钢管。因地制宜选择合适的管材。
第 4 章 雨水系统
第 4.1 条 城市雨水系统综合利用规划
本规划设计了两种雨水收集方式,方式一即雨水综合利用规划方案,采取高花坛+低绿地+小区渗透浅沟+渗透管作为雨水的收集和利用系统,该方案采用多种渗透设施,屋面雨水先流经高位花坛进行渗透净化,再与道路雨水一起通过低绿地,通过截污装置后流入小区渗透浅沟;雨量较大时,雨水沿着浅沟进入渗透管继续下渗;超过渗透能力的雨水再排入常德市各水体;方式二即传统的雨水直接排放方式,采用钢筋混凝土管收集雨水,尽快汇集地面径流,并排至就近水体。
第 4.2 条 暴雨强度公式及设计参数
Q=qψF
式中:Ψ─径流系数,按照地块性质;
F—集水面积(公顷);
q─暴雨强度,采用常德市的暴雨强度公式:
q=1451.4421+0.907lgPt+8.2260.654(l/s·ha)
式中:
P—暴雨重现期;
t—设计降水历时,t=t1+t2;
地面集水时间 t1=5~15min,应根据汇水距离、地形坡度和地面种类确定;t2—管渠内雨水流行时间(min)。
第 4.3 条 径流系数
径流控制要求:新建区域径流系数一般宜按照不超过 0.6 进行控制;旧城改造后的综合径流系数不能超过改造前,不能增加既有排水防涝设施的额外负担。
第 4.3 条 雨水排水原则
排水分区的划分应充分利用地形和水系,同时结合城市总体规划用地布局、总体规划中城市排水受纳水体位置及要求、相应区域的排涝设施进行划分,保证能以最短的距离依靠重力使雨洪及时排入附近水体。
第 4.4 条 雨水排水分区
依据常德市江南城区发达的水系、地形、现有排水设施布局、排口等因素进行划分为2个一级雨水分区、50个二级雨水分区。
第 4.5 条 雨水干管干渠布置
规划区内雨水受纳水体众多,尽量利用现有河渠进行雨水排放,优先考虑将雨水排入规划水系,根据需要设置强排泵站,最终将雨水排至城市下游,抵御内涝风险,保障城市雨季安全。
第 4.6 条 雨水排涝泵站规划
江南城区现有2处排水泵站,这些泵站设计标准偏低,随着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天然调蓄水体面积的急剧减少,永安碈、天井碈泵站的排渍能力已经难以满足要求,需要按城市排渍标准进行规划改造扩容。
第 4.7 条 初期雨水控制规划
建立“源头削减、集散结合、错峰处理”的分流制初期雨水污染治理体系,落实海绵城市建设低影响开发理念,削减城市面源污染负荷。在排水系统中建设初期雨水调蓄设施,合理制定分段式初期雨水截流标准。
本次规划取5mm作为初雨处理标准。规划5座初雨净化设施。
第 4.7 条 雨水管材选择
本规划推荐雨水管道 DN600 及以下的重力流管道,采用 HDPE 管,DN600 以上的重力流管道,采用承插钢筋混凝土管,DN1200 及以下的压力流管道,采用 PE 管,DN1200 以上的压力流管道,采用钢管或压力箱涵。因地制宜选择合适的管材。
第 4.8 条 水体保护
规划区现有水体较多,水体作为城镇景观、泵站调蓄、雨水管网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规划区排水系统中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需严格控制保护。
第 5 章 海绵城市规划
常德市内拥有条件较好的林地、农田,自然生态环境良好。所以在城市规划中要充分利用这些现有的先天条件。在城市规划和建设中应坚持环境建设与经济建设、城镇建设同步,力求实现环境、经济、社会三效益的协调统一。
以生态、安全、活力的海绵城市塑造城市新形象,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有缓解”,构建完善的城市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排水防涝系统,完善城市生态保护系统,形成河畅岸绿、水文和谐、生态宜居的海绵城市。
(1)源头径流控制标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 号)规定:通过海绵城市建设,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将 78%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
综合考虑常德市自然环境和城市定位、规划理念、经济发展等多方面条件,以及常德市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现状和综合径流系数现状与目标可达性,根据常德市中心城区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总体目标为78%,对应的降雨量为21.0mm。
到2025年,常德市江南城区建成区50%以上面积达到这一目标;到2035年,江南城区建成区9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城市建设全面融入海绵理念,逐步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有缓解”,水生态、水资源、水环境、水安全得到全面改善,将常德建设成为宜居韧性智慧绿色的滨湖之城。
(2)径流污染控制标准
常德市雨水量丰沛,城市河网较发达,地处长江中游洞庭湖水系、沅江下游和澧水中下游。沅江干流的水质目标基本维持在Ⅲ类水质标准,支流枉水的水质目标为Ⅲ类,城区内部河道阳明湖水质目标为Ⅲ类,其他水系、湖泊类的水质目标为Ⅲ类。常德城区雨水系统的年 SS 总量削减率为 50%。
第 6 章 城市水系规划
第 6.1 条 城市水系布局
尊重现状的水系大肌理,让自然与城市共荣相生,以防洪排涝(水安)、水环境(水流、水净)为要求、以实现水亲、水游和彰显水城特色为目的,构建水系格局。
规划保留现有的建新河、阳明湖、杨家港渠道,同时把阳明湖公园湿地成天井碈的一个重要调蓄水体和行洪通道。同时结合城市景观、生态建设的需要,把阳明湖作为江南城区的城市生态湿地公园进行建设,保留并疏通杨家港渠道作为天井碈排水区域的重要的泄洪通道。
保留永安湖作为调蓄水体,兼做永安碈排渍泵站前池。
第 6.2 条 水质保障目标
沅江水质较为优良,干流水质维持Ⅱ~Ⅲ类水质标准。建新河、阳明湖水系远期随着水环境改善,目标提高到Ⅲ类标准。
第 7 章 建设计划
第 7.1 条 近期雨水建设计划
(1)扩建永安碈泵站、天井碈泵站;
(2)新建37.9km 的雨水管道;
(3)新建5座初雨集中调蓄控制体系。
(4)永兴河废除与大湖路新建箱涵及周边管网配套改造工程
(5)新建排水智慧管控中心
第 7.2 条 近期污水建设计划
(1)近期完成江南污水处理厂的扩建,由现有的3.0万m3/d处理规模提升至6.0 m3/d;
(2)江南城区雨污分流、错混接改造、病害修复工程共计9个工程
第 8 章 实施措施及建议
第 8.1 条 实施措施
为保护本区域内的环境和保证本区域的开发建设,为了能较好的实施排水规划,应采取以下措施:
(1)加大规划的宣传力度,强化规划的严肃性。
(2)在本规划的指导下,进行详细规划的设计,以增加规划的可操作性。
(3)应尽快颁布实施《排水设施管理条例》。
(4)制订严格措施,保证工程建设、依法履行规划报建审批手续。
(5)提高排水行业的地位,以引起各级政府更加重视。
(6)尽快建立排污及污水处理收费系统;制定合理的收费办法和标准。
(7)雨水、污水系统应严格区分,所有管道均应设置相应的标志带,检查井井盖上应有相应的、明显的雨水或污水字样,以保证支管接入时不致混淆。
(8)尽量保留原有的湖泊、水塘,调蓄降水地面径流,减少内涝灾害。
(9)加强全社会节约用水宣传,鼓励企业进行少排或无废水排放技术改造,降低企业排污量,并要求企业废水排放达标率应达到 100%。
(10)所有排入污水系统的污水都应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的要求。
第 8.1 条 建议
为保护江南城区规划区域内的环境和区域的开发建设,较好的实施排水规划,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1)应当将排水专项规划的实施纳入政府的工作目标。
(2)排水专项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与城市总体规划同步实施。排水专项规划经审查批准后,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严格落实,并将规划的相关内容纳入日常工作范围,保证规划的全面顺利实施。规划、城建、国土等部门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当中,应将排水工程设施建设统筹考虑,保证给排水设施建设的用地,城市道路建设和及排水管道工程的建设也应当同步实施,避免出现拉链工程。
(3)落实建设资金及相关政策,是排水专项规划实施的保障。规划的实施,仅依靠住建部门来实现是很难的,需要各方面的大力支持与配合,尤其是政府在政策上的支持,与建设资金的协助筹集。只有政策、资金等各方面要素得到保证,才能使排水专项规划得以顺利实施。
(4)结合现状排水系统,尽快开展片区排水管道修复、维护,配合老城区改造、老旧小区庭院管改造的建设,逐步完成老城区雨污分流的改造。
(5)建议开展永兴河专项改造工程研究,与道路改造相结合,确保永兴河周边相关排水区域水安全不受影响。
(5)通过建设“海绵城市”,使常德市江南城区的雨水达到“渗”、“滞”、“蓄”、“净”、“用”及“排”六个功能。建议常德市江南城区在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推广和应用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加大城市径流雨水源头减排的刚性约束,优先利用自然排水系统,建设生态排水设施,充分发挥城市绿地、道路、水系等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
(7)目前我国城市建设发展迅速,而城市水体保护与可持续利用越来越受到重视,相应的雨、污水处理设施也越来越完善,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的信息量越来越大,为了充分管理和合理应用越来越多的排水管网信息,建立一个完整、准确的排水管网GIS系统,提高排水管网管理的效率、质量和水平,是现代城市发展的要求,建议建设城市排水管网信息信息化管理系统。
(8)为更加有效、精准判断已建管网的建设情况,特别是为城市内涝治理起到模型评估支撑作用,建议市相关部门启动现状管网的复测校验工作,提高管网普查覆盖度和普查精准度,及时对现状管道进行清淤及修复,避免由于对现状情况的误判,产生建设的重复以及高昂的建设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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