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常德市鼎城区生猪养殖粪污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奖补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生猪产业发展,做好生猪养殖粪污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工作,充分发挥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推行项目标准化、程序化、精细化管理,结合我区生猪养殖实际,根据《鼎城区2025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方案》制定本奖补方案。
一、指导思想
结合鼎城区生猪养殖粪污处理资源化利用情况,按照“源头减量、种养结合、绿色循环、健康发展”的原则,重点推进区内生猪养殖场,因地制宜、“一场一策”做好生猪养殖粪污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工作。
二、项目申报条件及支持方向
(一)大型养殖企业(80万元)
1.申报对象:区域内年出栏2000头以上的大型养殖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养殖公司、家庭农场。
2.申报条件:申报单位持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且粪污处理设施设备正常运行,粪污排放符合环保要求,有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两年内未发生重大动物疫情、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优先支持省、市级龙头企业。
3.支持方向:粪污处理设施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集污池、贮存池、氧化塘、沼气池、曝气池、沉淀池、厌氧反应池、好氧反应池、固液分离设施、臭气处理设施、粪污排放设施、干粪贮存设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粪污粪肥转运设施等建设。
4.奖补标准:全区可申报5-8个,单个主体奖补金额不超过建设资金的50%,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三年内不得重复奖补同一申报主体的同类项目。
(二)完成生猪产业发展并配合完成总磷污染控制与削减攻坚奖补项目(20万元)
1.实施对象:按照《洞庭湖总磷污染控制与削减攻坚行动计划(2022-2025年)》要求上报到省农业农村厅建设粪污处理设施并销号的生猪养殖场。
2.支持方向:粪污处理设施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集污池、贮存池、氧化塘、沼气池、曝气池、沉淀池、厌氧反应池、好氧反应池、固液分离设施、臭气处理设施、粪污排放设施、干粪贮存设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粪污粪肥转运设施等建设。
3.奖补标准:市、区验收合格后奖补20万元。
(三)小规模养殖场(25万元)
1.申报对象:区域内年出栏生猪500头以上2000头以下的小规模养殖场。
2.申报条件:申报单位且持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且粪污处理设施设备正常运行,粪污排放符合环保要求,有粪污资源化理设施、粪污排放设施、干粪贮存设施等。
3.支持方向:粪污处理设施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集污池、贮存池、氧化塘、沼气池、沉淀池、固液分离设施、臭气处理设施、粪污排放设施、干粪贮存设施等建设。
4.奖补标准:全区可申报7-10个,单个主体项目奖补额度不超过建设金额的50%,最高不超过5万元。
三年内不得重复奖补同一申报主体的同类项目。
(四)生产带动及种业提升项目(5万元)
1.申报对象:区域内大型养殖场养殖企业
2.申报条件:持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持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配备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设备并正常运行,粪污排放符合环保要求,有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两年内未发生重大动物疫情、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年度内销售优质二元母猪、仔猪5万头以上,以生猪养殖场销售台账数据为准。
3.支持方向:粪污处理设施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集污池、贮存池、氧化塘、沼气池、曝气池、沉淀池、厌氧反应池、好氧反应池、固液分离设施、臭气处理设施、粪污排放设施、干粪贮存设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粪污粪肥转运设施等建设。
4.奖补标准:全区可申报1个,每个项目奖补5万元。
三年内不得重复奖补同一申报主体的同类项目。
三、项目申报实施与验收
(一)项目申报单位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填报项目申
报书(附件1),提出具体建设内容及资金概算,并对项目的真实性、必要性和可行性负责。各乡镇组织初审,确定项目申报单位,连同项目申报书和申报资料以正式文件(一式三份)上报区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二)区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区财政局对项目进行复核择优确定项目实施单位。项目实施单位确定后,2025年11月底前必须完成建设并由有资质的第三方出具建设评估报告书后报区畜牧水产事务中心。由区畜牧水产事务中心组织区财政局、区畜牧水产事务中心相关股室组成验收组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拨付项目资金。项目实施情况、验收报告及财务专账、原始凭证、施工照片等佐证材料及复印件一并上报区畜牧水产中心畜牧业事务组保存备查。
四、资金使用监管
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专账管理,申请单位必须提供真实的申报材料。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任何方式挤占、挪用、虚报和冒领,凡弄虚作假伪造相关材料骗取奖补资金的,一经查实,除责令退回奖补资金外,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对在验收工作中徇私舞弊的单位或个人,予以严肃问责。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