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度行政执法报告
2025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我局严格按照《鼎城区贯彻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局职能,积极推进行政执法领域综合改革和强化落实行政执法四项制度,相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基本数据
我局共有行政执法人员24名,2025年1月1日-12月12日共办理结案行政处罚43件,行政许可70件。以上案件全部在信用常德网站按要求公开公示。我局法制机构为单设,专职工作人员2名。执法设备25台(具体到执法仪18台,执法车辆2台,照相机2台、摄像机3台、录音笔2支),询问室1间、听证室1间。全年组织执法人员法治培训6期68人次,案件评查3次12本。我局法律顾问为湖南开旗律师事务所彭国军律师,全年行政复议案件1件,无行政应诉。全年涉及我局规范性文件1份,已经过法制审核,审核合同33份,正在履行(或履行完毕)。
1.规范涉企行政检查
(一)完善执法制度体系。对照法律法规和上级要求,对现行涉农涉企行政执法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和评估。修订完善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决定说明理由制度》等制度,进
一步明确了执法环节、记录要求、审核标准和公示内容。细化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压缩裁量空间,避免执法随意性。
(二)推行涉企执法清单管理。严格执行年度检查计划与备案制度,动态调整并公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涉企检查事项清单,明确检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大力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年度随机抽查计划,除重点监管领域及投诉举报、上级交办等特定情形外,所有日常涉企行政检查均通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方式进行,并及时公开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
(三)全面推行“扫码入企”,规范使用行政检查文书。严格执行涉企行政检查“五个严禁”、“八个不得”规定,全年共开展涉企行政检查232次,均通过登录“湘易办APP”点击“扫码入企”或者扫描“湖南营商码”进行检查登记,获得系统“赋码”并将检查方案、主体、内容等实时上传信息系统后开展现场检查;检查人员检查时主动出示“湖南省行政检查码”和行政检查通知书,现场填写行政检查登记表或现场检查笔录等文书,并接受检查对象的评价和监督;检查结束后将行政检查的过程、结果等信息实时上传至全省一体化平台,主动接受行政执法监督机构、营商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
2.实行柔性执法、首违不罚
探索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对于涉企违法行为,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广泛运用行政指导、告诫提醒等非强制性手段。综合考虑其情节、危害后果、整改情况等因素,依法规范适用不予处罚、从轻或减轻处罚清单,全年共办理从轻或减轻处罚案件5件。
3.加强执法监督
在重点涉农企业设立2个监督联络点,聘请3名行政执法监督员,对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社会监督,及时向行政执法监督机关反映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的情况,增强行政执法监督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同时建立健全行政检查“白名单”制度,梳理涉农企业检查事项,建立“白名单”企业库,优化检查频次,对信用良好的企业减少检查频次,实现“无事不扰”,减少重复检查、多头执法问题。
二、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专业监管的衔接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部分执法人员“扫码入企”系统不熟练,行政检查信息录入不完整,检查结果书面反馈不及时;三是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的能力有待提升;四是跨部门联合执法的机制尚需完善,信息共享不够充分。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持续深化规范行政执法工作:
(一)持续完善制度体系。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和执法实践需要,及时调整完善各项执法制度规范,增强其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深化执法方式创新。进一步扩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范围,探索跨部门联合抽查。积极推广运用非现场监管、信用监管、风险预警等新型监管模式。细化完善包容审慎监管具体措施。
(三)强化执法监督制约。常态化开展案卷评查和执法评议考核,加强日常执法监督,严格责任追究。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和社会监督,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建设,拓宽行政执法监督渠道,督促行政执法机关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质效。
(四)提升队伍综合素质。继续加强执法人员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业务技能培训,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农业行政执法队伍。
常德市鼎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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