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林业局关于加强秋冬季森林防火和护鸟行动的令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省、市林长关于特护期加强森林火灾防控和开展护鸟专项行动的指示要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着力构建幸福鼎城绿色生态屏障,有效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区实际,特发布如下命令:
一、加强森林火灾防控
要强化属地火源管控责任,划定防火网格责任区域,明确火源管控第一责任人,形成上下联动的良好局面。要持续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行动,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提升全民森林防火意识。要充分发挥护林员“前哨尖兵”作用,加大火灾风险防控点的巡护力度和频次。要在主要进山入口、火灾多发地等位置设立卡点,对所有进山人员一律登记备案,收缴火种,坚决把火源堵在山下林外。要加强重点部位的管控,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定期清理、安全处置重点防火区域内的可燃物。严格管控野外用火。经批准实施用火的,要制定安全可行的措施,并安排现场监管人员。花岩溪管理处,黄土店镇等14个防火责任林场(乡镇)要在9月底前认真组织开展一次演练活动,切实提升基层森林火情热点快速核查处置能力。鼓励公众积极参与防火工作,对违规用火行为引发的森林火灾案件,做到有案必查、有罪必究。
二、加强保护鸟类活动
严格落实《全国鸟类迁徒通道保护行动方案(2021—2035年)》,全面开展保护鸟类活动。各乡(镇、街道、社区、场)要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爱心志愿者作用,提升社会公众爱鸟护鸟意识;生态护林员切实履行好巡护责任,及时发现和制止违规布设捕鸟网、捕兽夹以及售卖、食用野生动物的行为,发现受困鸟类等动物后及时进行施救,正确引导农户利用飘带、驱鸟器和专业防鸟网等可用设施开展生产自救止损,及时化解社会舆论舆情;持续开展各类专项行动,依法打击乱捕滥猎、非法贩卖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
此令。
鼎城区林业局
2025年9月17日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