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城市管理局滨江公园四、六区绿化养管采购项目投诉处理决定书
一、项目名称:鼎城区城市管理局滨江公园四、六区绿化养管采购项目
二、二、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鼎财采计〔2025〕0035
三、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常德市创点园林景观雕塑艺术有限公司
地址:常德市武陵区常德大道1919号
被投诉人1:常德市鼎城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鼎城区武陵镇善卷路2972号
被投诉人2:湖南乾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常德市星语林创客大街4号楼405A室
四、项目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满意被投诉人在鼎城区城市管理局和湖南乾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出质疑答复,于2025年9月3日向我局提出投诉,现予以受理,具体投诉事项如下。
1.常德花界园当公司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应视同为恶意串标;2.要求核对技术分的评分记录并公布投诉人与中标单位的评分记录;3.对其中四家投标单位存在围标嫌疑。
五、事实查明与认定
1.我局依法于2025年9月11日向投诉人邮寄投诉修改补正通知书,至今没有收到被投诉人的任何补充材料。
2.该项目采购人依法委托具有政府采购代理资格的机构代理,评审专家成员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随机抽取,技术分均为评标小组自主评定,无依据证明有差别对待情况。
六、处理决定
投诉人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作出以下决定,驳回投诉人的投诉事项。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鼎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通知。
常德市鼎城区财政局
202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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