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鼎城区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
为鼓励引导规模种粮主体率先提单产、增效益,辐射带动粮食大面积稳产增产,促进秸秆综合利用提地力,守牢粮食安全根基,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的通知》(湘农办发〔2025〕75号)《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明确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湘农办发〔2025〕7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奖补对象
1.双季稻规模种植主体:全区双季稻种植大户和家庭农场主。同一种粮大户、家庭农场主本年度只能享受1次奖励,不能重复申报。
2.秸秆综合利用主体:全区从事中晚稻灭茬粉碎、埋茬、翻耕、低茬粉碎收割等还田作业的农民(农机)合作社、农业企业、回收利用企业等。
二、申报条件
(一)双季稻规模种植主体
1.双季稻种植面积100亩以上(不包含“1511”示范片范围内的双季稻种植面积),规范签订耕地流转合同且处于合同有效期内;
2.大面积应用“六增两控”关键技术,早、晚稻分别至少有五项关键技术应用比例在95%以上(六增:精选良种增潜力、集中育秧增壮苗、合理密植增穗数、水肥耦合增粒数、一喷多促增粒重、冬种绿肥增地力。两控:绿色植保控病虫、机械收获控损耗);
3.申报面积的双季稻(包含早、晚单季)平均亩产比当地(以乡镇为单位)大面平均水平高10%以上(按干谷计算)。
(二)秸秆综合利用主体
1.乡镇进行初步筛选后进行自主申报。
2.目前有相应农机具的优先,支持今年新购置相关机具的主体。
3.作业机具需加装北斗或其他类终端系统,要求能够接入区农机事务中心的智慧农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进行作业轨迹的实时监控和运用。
三、申报评选程序
(一)主体申报
主体自愿申报,分别按双季稻单产提升、秸秆综合利用两大类,向种植区域所在的乡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进行申报。
(二)乡级审查推荐
1.资格审查。乡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收到主体申报资料后,依据申报条件对主体申报资格进行审查。
2.现场验收。乡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组织人员,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进行现场验收,重点核查双季稻种植面积、产量提升、秸秆综合利用面积等情况。现场验收结束后,乡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应及时填写奖补认定表。
3.公示推荐。验收结束后,各乡镇(街道)应及时公示符合条件的奖补对象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向区农业农村局进行推荐。
(三)区级审核公示
区农业农村局对各乡镇(街道)报送的奖补推荐和主体申报资料进行审核,组织人员开展抽查复核,抽查复核主体数量比例不低于全区总数量的20%。抽查核实后,通过鼎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拟奖补主体名单。
四、资金来源及奖补标准
(一)资金来源
2025年中央粮油单产提升资金283万元,其中双季稻规模种植主体奖补130万元,秸秆综合利用主体奖补153万元。
(二)奖补标准
1.双季稻规模种植主体。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分三类给予单产提升奖励,其中一类10个,要求双季稻种植面积300亩以上,奖补标准为5万元/个;二类15个,要求双季稻种植面积200亩以上,奖补标准为3万元/个;三类35个,要求双季稻种植面积100亩以上,奖补标准为1万元/个。
2.秸秆综合利用主体。按照《鼎城区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及北斗终端记载作业轨迹面积,按照15元/亩进行奖补。
五、工作要求
1.严肃工作纪律。明确责任分工,双季稻规模种植主体奖补工作由区粮油站负责,秸秆综合利用主体奖补工作由区农环站负责。严格按照公开透明、程序规范的原则组织实施,杜绝徇私舞弊、优亲厚友,确保评选和奖补结果经得起社会和群众检验。
2.严守时间节点。加强统筹协调,强化指导服务,准确把握各环节时间节点,精心组织主体申报、审核验收、公示推荐等工作,确保单产提升奖励评选推荐工作有序展开。
3.严格监督检查。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全过程、全环节监督。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抽查方式,对申报主体种植面积、产量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单产提升资金落在实处、发挥实效。
常德市鼎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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