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湘常)应急罚〔2026〕10号
被处罚单位:常德市鼎城区牌楼加油站
统一信用代码:91430703MA4QEYWN9T
地址:鼎城区许家桥回族维吾尔族乡*********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高平
联系电话:13307*********
身份证号码:43242317981*********
职务:总经理
本机关于2026年3月23日对你(单位)安全生产隐患管理类违法立案调查。
经调查,你(单位)2026年3月20日我局工作人员根据市民举报内容前往常德市鼎城区牌楼加油站进行核查,通过监控回放了举报当天3月12日的视频,发现举报问题一不属实,该加油站已于去年安装了可燃气体报警仪;问题二举报属实,该加油站为了促销把赠送品可燃物纸巾放在了加油员便于拿取的加油机附近(经测纸巾离加油机局里小于4.5米)。鉴于上述核查情况,我局执法人员现场下达了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责令立即消除隐患,2026年3月23日,经局领导审批同意,决定立案调查。
以上违法事实证据收集有:
证据一:《现场检查记录》〔(湘常)应急现记〔2026〕16号〕和《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湘常)应急现决(2026)10号〕各一份,证明该加油站未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证据二:常德市鼎城区牌楼加油站站长刘元喜和加油员何红英《调查询问笔录》各一份,证明该加油站未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证据三:常德市鼎城区牌楼加油站站长刘元喜和加油员何红英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证明其社会身份;
证据四:常德市鼎城区牌楼加油站站长刘元喜从业资格证复印件一份,证明其从业资格符合要求;
证据五:常德市鼎城区牌楼加油站《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证明该加油站为合法加油站;
证据六:现场视频回放截取隐患图片一份,证明其违法事实;
证据七:谢玲、郭凤才行政执法证复印件各一份,证明其执法合法性等证据证实。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通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信息公示栏等方式向从业人员通报。其中,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报告。”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参照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2年版)第一章第一节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生产经营单位有一般事故隐患未采取措施消除的。处罚基准:责令生产经营单位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处少于二万元的罚款;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少于七万元的罚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常德市鼎城区牌楼加油站作出:处人民币柒仟元(7000.00)整罚款的行政处罚。对你(单位)的违法行为,本机关已依法责令改正。你(单位)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纳至指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阳明支行(常德市鼎城区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账号:1908076429200000501)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到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有权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果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常德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按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常德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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