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鼎城区财政局 常德市鼎城区农业农村局 常德市鼎城区林业局 常德市鼎城区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关于2025年度常德市鼎城区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绩效评价结果的报告
为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管理,规范承保机构经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政策效能,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工作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湘财金〔2024〕29号)文件精神,鼎城区财政局会同区农业农村局、区林业局、区畜牧水产事务中心(以下简称“联合工作小组”),共同委托湖南天平正大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常德分所(以下简称“天平正大事务所”)作为第三方机构,对在我区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的承保机构进行了2025年度绩效评价。现将评价结果报告如下。
一、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组织情况
联合工作小组统筹领导本次评价工作,负责确定评价方案、委托第三方机构、审定评价结果并应用。第三方机构天平正大事务所依据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独立开展具体评价工作。
(二)评价对象
本次绩效评价对象为2025年度在鼎城区境内承办中央及省级政策性农业保险(水稻、玉米、棉花、油菜能繁母猪、育肥猪、公益林、商品林、生猪价格“保险+期货”等品种)的所有保险机构,具体包括:人保财险鼎城支公司、平安财险鼎城支公司、国寿财险鼎城支公司、太平洋财险鼎城支公司、中华联合财险鼎城支公司。
(三)评价实施
评价工作于3月启动,4月完成现场及非现场评价。第三方机构通过数据采集、资料审核、现场勘查、问卷访谈(面向农户、协保员、相关部门)、抽样核实等方式,对照评价指标体系,对各家承保机构的“服务能力”、“服务质量”、“服务效果”、“内控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综合评价。
二、绩效评价结论
(一)总体评价:2025年度,鼎城区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总体运行平稳,在服务农业生产、保障农民收益、稳定农村经济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各承保机构基本能够履行合同约定,开展承保、理赔工作。但评价也反映出在服务精细化、管理规范性、理赔效率及科技赋能等方面存在提升空间。
(二)评价结果等级: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工作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及本次评价设定的评分标准,经第三方机构独立评价、联合工作小组审议确认,2025年度各承保机构绩效评价综合得分及等级如下:
中央品种承保机构得分表
承保机构名称 | 综合得分 | 等级 | 备注 |
人保财险鼎城支公司 | 82.5 | 良 | |
平安财险鼎城支公司 | 82.1 | 良 | |
国寿财险鼎城支公司 | 81.5 | 良 | |
太平洋财险鼎城支公司 | 80.6 | 良 | |
中华联合财险鼎城支公司 | 80.5 | 良 |
生猪价格“保险+期货”承保机构得分表
承保机构名称 | 综合得分 | 等级 | 备注 |
人保财险鼎城支公司 | 76.5 | 中 | |
中华联合财险鼎城支公司 | 74 | 中 |
(三)主要成效:
1.基础覆盖有效:各机构基本完成了主要农险品种的承保任务,保障覆盖面达到预期目标。
2.理赔功能显现:在应对稻瘟病、猪肺疫等动植物病害,保险赔付及时到位,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参保农户损失。
3.服务体系初建:均建立了区、乡、村三级服务网络,配备了专兼职人员,服务可及性有所保障。
4.政策协同增强:各承保机构与区财政、农业、林业、畜牧等部门的日常沟通协调机制基本畅通。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评价发现,部分机构在以下方面仍需加强:
1.承保方面:个别承保机构存在承保查验比例过低,承保管理、资料不合规,保单、验标单无投保人签字确认,分户清单无承保人签字,投保人资料错误等问题。
2.理赔方面:个别承保机构存在结案周期过长,理赔不及时等问题。
3.档案管理方面:个别承保机构存在档案资料未装订、不齐全,归档不规范,档案信息不准确等问题。
三、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一)强化结果导向:本次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未来年度承保机构遴选、区域份额分配、费用结算、政策支持等重要参考依据。
(二)完善长效机制:联合工作小组及第三方机构将总结本次评价经验,进一步优化评价指标体系和方法,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管理向更加精细化、规范化、效能化方向发展。鼓励各承保机构加强科技创新和服务模式优化,全面提升服务“三农”的质量和效率。
常德市鼎城区财政局 常德市鼎城区农业农村局
常德市鼎城区林业局 常德市鼎城区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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