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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常德市2022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发文时间:2022-03-30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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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德高新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经常德市人民政府同意,报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我市全日制劳动合同关系劳动者的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档次为1740/月、1550/月,即市城区(含武陵区城区、鼎城区武陵镇、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下同)1740/月,其他区县市(管理区、高新区,下同)1550/月;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关系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市城区17/小时,其他区县市15/小时,新标准从202241日起开始执行。

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包括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险费。

 

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