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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鼎城区2021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时间:2020-09-23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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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农林场,区直相关单位:

    《鼎城区2021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2日

 

鼎城2021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决策部署,提升老旧小区居住品质,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湘建城〔202050常德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常德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常德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常住保通202010号)等文件精神及要求为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现制订2021年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大力改造提升城镇老旧小区,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推动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体系,让人民群众生活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共谋共建。强化实施保障,搭建区住保中心相关职能部门、街道、社区及管线单位综合信息平台,多方共同参与机制,力推进老旧小区改造。

2、突出重点,逐步提升以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为导向,重点解决老旧小区环境、基础设施、配套设施、管理机制等,有序推进改造工作。

3、汇聚民意,因地施策。广泛听取并收集拟改造小区居民的意见、建议,科学设计并优化老旧小区改造方案,力求改造方案实用、精细、顺应小区群众的期盼。小区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积极支持配合,且已完成违章建(构)筑物拆除的优先实施改造。

4、规范管理、注重长效。对老旧小区进行改造后,建立健全管理机制,确保改造后的老旧小区后续管理专业化、常态化、制度化,打造小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三、工作目标

2021年,我区拟改造城镇老旧小区共11分别为:政府二院片区(一期)、政府二院片区(二期)、鼎城一中东区宿舍、棉麻公司宿舍、制衣厂宿舍、建行宿舍、政协加油站宿舍、卫健市监宿舍、孔家溶小区、永安小区、工商所宿舍。

四、改造内容

以基础类、完善类改造为主,按照路要平整、绿要提质、灯要明亮、水要畅通、气要入户、车要有序、线要规整、违章要拆除、基本设施要齐全的标准进行改造。

1、小区环境提质。改造小区内部环境,实施小区环境整治,拆除各类违章建(构)筑物,拆除小区各类违建的广告牌、电子屏等广告设施,优化绿化布局,实行绿化提标提质。整治规范空中管线,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入地、入管、入槽等方式集中敷设,使各类管线设置规范、整齐、齐全。

2、功能设施提质。改造地下管网,清掏、翻建经常堵塞影响居民日常生活的下水道和化粪池,维修或新建雨、污水排放设施,实现雨污分流,并接入市政排水和污水管网。改造供水供电供气设施,全部实现水、电、气入户。对渗漏屋顶和外墙进行防渗漏处理,完善路灯、庭院灯等功能性照明设施。打通小区道路,畅通消防通道,利用地面空间合理增加小区停车位。

3、配套设施提质。配套分类垃圾桶等环卫设施,完善消防等安全防护设施。规范小区物业服务标识标牌、宣传橱窗。维修完善小区文体、娱乐、休闲设施。

五、实施主体

改造工作的实施主体为各街道办事处。各街道办事处应成立专门班子,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力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按照人民政府统筹、职能部门配合住保中心组织、街道实施、社区与居民参与”的工作要求,形成合力破解难题积极有效地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1.准备阶段2020年9月至2021年4月)。一是 征集居民意愿(2020年8月前完成各街道、社区向居民宣传老旧小区改造的目的、意义、政策等内容,征询居民意愿,征集改造事项,开展数据摸查。街道要组织成立居民参与的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小组,发挥居民共谋共建的积极作用。二是确定改造方案2021年2月前完成各街道、社区根据居民意愿表,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对11个改造小区进行改造方案的设计,并及时将改造方案向小区居民公示,征求小区居民意见。三是确定施工单位(2021年4月前完成住保中心各街道、社区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和程序,确定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工程施工和工程监理单位。

2.实施阶段2021年5月至2021年10月

各街道、社区明确专人,做好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与小区居民间的协调、配合工作。对改造工程做好现场的监督、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置,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施工安全。施工单位在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要做到改造前、改造中、改造后均留有影像资料,绘制竣工图,并标清各项数据,要有监理人员签字验收。加强审批管理,严格执行建设程序和强制性标准,规范建设监理行为,减少浪费和低效、无效投资。

3.验收、总结讲评阶段2021年11月至2021年12月

相关部门按照项目竣工验收程序组织工程的验收,并形成验收意见;总结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确保改造任务顺利完成。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人民政府负责对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部署。成立鼎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指挥部指挥部成员及分工另行发文通知。指挥办公室设住保中心,龙凌云兼任指挥部办公室主任

(二)明确部门职责。区住保中心负责牵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考核工作,负责督促、指导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区住建局(人防办)负责改造项目初步设计评审,负责督促相关企业对老旧小区供水、供气等专营设施进行整治改造区发改局负责改造工程立项批复、负责修订物业服务收费相关规定;区工信局负责督促电力及其他管线单位对所属管线进行清理、规范,成片区、分批次开展光纤改户改造,落实共建共享要求;区财政局负责筹集拨付配套资金;区审计局负责工程项目的审计跟踪;区自然资源局负责老旧小区改造规划设计的指导及相关项目的规划审批;区城管执法局负责小区内违法建(构)筑物的拆除;区文旅广体局负责老旧小区健身设施、体育休闲场地的配建与完善;消防大队负责指导老旧小区消防设施的改造完善;各街道办事处、社区负责辖区内涉改老旧小区工作协调老旧小区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以及落实老旧小区的后续管理。

(三)保障资金投入。改造资金采取争取中央财政与中央预算内基础配套建设资金、省专项资金补助,市财政补助,区财政配套、居民出资(暂定每户0.1万元)等方式筹资如未完成预算确定改造内容,未全部拆除完违法建筑、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财政将相应减少补助额度。在资金使用过程中,由区财政部门加强监管,对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的行为,严肃追究责任。做好资金调度,坚持专款专用、厉行节俭、公开透明的原则,强化资金监管,提高使用效益。

)优化手续办理区住建局(人防办)会同区自然资源局等有关部门,简化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审批手续,明确审批条件,下放审批权限,提高审批效率,做好业务指导,进一步优化验收程序。

)加强监督考核。住保中心加强对改造内容的指导,严格执行老旧小区改造标准,定期督促检查,严格考核。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考核结果是省、市政府对民生实事考核评价的依据。

)建立长效管理模式。以改造为契机推动老旧小区管理模式的转型提升,把治理能力建设融入改造过程。改造完成的老旧小区要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依法依规成立业主委员会,制定小区管理规约,确立小区物业管理模式,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实现老旧小区长效规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