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资格审核(小微企业)
一、政策依据
1.《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长银发(2017) 108 号);
2.《财政部关于修订发布(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金(2019) 96号);
3、《对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财金(2020) 21号)。
二、受理条件
当年新招用符合条件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的15% (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
自2020年4月15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发放贷款,应将符合条件的出租车、网约车企业或其子公司纳入支持范围。
三、申请材料
1,《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审批表》;
2.营业执照或有关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等原件和复印件,或相关的行业准入许可证;
3.职工花名册(企业盖章);
4、由相关部门出具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
违规信用记录证明,或由企业出具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的承诺书;
5.经办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办结时限
资格审核7个工作日。
五、办事流程
小微企业申请→市、县人社部门受理→审核-办结。
六、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小微企业向所在地市级或县级人社部门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