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鼎城区民政局关于开展社会组织2024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业务主管单位、各社会组织: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全省性社会组织2024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和市局年检通知精神要求,常德市鼎城区民政局将开展社会组织2024年度检查(以下简称年检)工作。请各社会组织对照有关要求(具体年检事项须知见附件1),真实、准确、完整的填报年检材料和领导干部兼职情况,及时提交业务主管单位初审意见,请各业务主管单位及时通知并指导、督促所主管的社会组织按规定要求、期限填报年检材料,对材料内容和领导干部兼职是否按照兼职文件要求执行进行认真审查,出具初审结论。并于5月31日前将业务主管单位(已脱钩的行业协会商会和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直接将年检纸质材料报送我局)出具初审意见的年检纸质材料(一式三份)以及《常德市鼎城区社会组织基本数据统计表》(附件2)、《社会团体单位(个人)会员花名册》、《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人员花名册》(附件3)各一份报送至常德市鼎城区民政局社会组织股。
报送纸质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31日,对逾期未报送年检纸质材料的社会组织,鼎城区民政局将不再接收材料,将按照未参加年检处理。
3.常德市鼎城区社会团体单位(个人)会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人员)花名册
常德市鼎城区民政局
202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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