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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要求拆除违章建筑
来信人 蒋** 来信日期 2018-11-02
信件索引号 201811020924591168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你们好!鼎城区斗姆湖镇南垸社区9组陈永兵的违章建筑,该建筑是今年6月份重建的,9月份被上级主管部门定为要强拆的违章建筑,为什么到11月份仍未拆除,望领导秉公处理,还老百姓一个公正廉明的社会。谢谢!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斗姆湖街道办事处 回复日期 2018-11-05
办理结果

网友:

您好!来件收悉,现将您反映的情况回复如下:

斗姆湖街道南垸社区九组居民陈永兵于2017年9月在自家菜园地里违法搭建了一个面积约300平方米的钢架棚,斗姆湖街道城管大队巡查发现后,于2017年11月对其违法建设进行了强制拆除。2018年7月份期间,陈永兵又私自在原强拆的地面上将约300平米的钢架棚恢复,被人举报后,斗姆湖街道城管大队及时人工拆除了其功能设施,因陈永兵涉及到几起债务纠纷,暂缓拆除其违法搭建的钢架棚,待进一步调查之后,再作出相应处置。

鼎城区斗姆湖街道办事处

2018-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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