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户登录

您的位置: 首页 >互动交流>区长信箱 > 信件内容

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退休民办教师困难补助
来信人 匿** 来信日期 2018-11-15
信件索引号 201811150918157029
信件内容
我是常德市鼎城区黄土店镇金城堡村的村民,是一名退休的民办教师,工作20多年了,2014年发了文件对退休的民办教师发放困难补助,但是补助太低了,希望政府能提高标准。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教育局 回复日期 2018-11-18
办理结果

网友: 

您好!来件收悉,现将您反映的情况回复如下:

经区教育局调查,根据2014年101号文件规定:5—8年,每月补助60元,8—12年,每月补助90元,12年以上,每月补助120元。市里规定,5年以下,每月补助30元。2016年省财政、人社、教育等联合发文,每月均提高补助30元。自2016年元月以来,按提高后标准发放,此后再无新政策新标准出台。民办教师困难补助如有最新文件精神,鼎城区教育局一定按要求落实到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鼎城区教育局

2018-11-18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