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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非法运输烟花爆竹
来信人 李** 来信日期 2019-01-03
信件索引号 201901031024301406
信件内容
鼎城区雷公庙到灌溪,原新合作烟花爆竹有限公司流转库负责人用私家车,在不是防爆车,没有运输证的情况下,给镇上商店运输烟花爆竹,不知道这是不是违法的?万一车辆出现爆炸等情况,谁负责?望上级领导能够下乡省察,春节临近,能够还老百姓安安心心过年!!!!!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应急管理局 回复日期 2019-01-06
办理结果

网友: 

您好!来件收悉,现将您反映的情况回复如下:

1、全区流转库于2018年5月份已取缔,对符合条件的流转库已转型为零售网点,从事零售经营。 

2、经几次对原流转库的明察暗访,未发现用私家车或其他车辆运输烟花爆竹的情况(在调查过程中,多次联系您了解情况,但联系号码为空号)。 

3、建议您对以上烟花爆竹运输中的违法行为第一时间举报给当地公安部门(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第四章的规定),便于部门调查取证处理。

鼎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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