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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农村房子产权证
来信人 曾** 来信日期 2019-01-16
信件索引号 201901160400048659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本人住武陵镇,是城镇户口。老家是蔡家岗镇坛坪村,(母亲健在),前些年对老家祖宅分给我的房子进行了翻修,后来登记时也是登记在我的名下。我知道土地我没有,但可以办房产证吗?到哪里办?   谢谢!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区国土资源局 回复日期 2019-01-19
办理结果

网友: 

您好!来件收悉,现将您反映的情况回复如下:

一、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规定:“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二)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文件等权属来源材料;(三)房屋符合规划或者建设的相关材料;(四)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

二、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和森林、林木等定着物应当与其所依附的土地、海域一并登记,保持权利主体一致。”

三、从2016年10月1日起取消所有房产证的办理,统一由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不动产证。我局从便民利民角度考虑,乡镇不动产登记发证由乡镇国土资源所收集资料,统一交由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具体办理情况请与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

鼎城区国土资源局

2019-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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