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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文件 常房金管(2019)1号
来信人 唐** 来信日期 2019-03-04
信件索引号 201903040408447487
信件内容
2月11日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上述文件,之前按照原政策计划使用公积金贷款,并在该文件发布之前已预约完成的贷款人,由于新的政策影响,导致贷款不能如期如数完成,无法完成尾款交付,我认为该问题产生是由于政府机构办事拖拉,效率低下所致,我在2018年10月交了购房定金,12月交了首付款(按照当时公积金贷款中心预算的贷款额度,剩下的首付款为房屋总价的60%左右)并按时交齐了维修基金和契税,但是购房合同却一直无法完成备案,导致无法在2月11号之前没有完成公积金贷款流程,现在实行新的贷款政策,由于之前首付款已经交了60%,积蓄已用光并在亲戚朋友处借了不少,结合这种特殊情形,请贵单位给出一个解决办法(开发商不同意使用组合贷),谢谢!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住房公积金中心 回复日期 2019-03-07
办理结果

网友: 

您好!来件收悉,现将您反映的情况回复如下:

经讨论研究认为,您在不知公积金贷款政策面临调整的情况下提取了自己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导致按新的文件规定测算贷款额度时个人账户余额不足,属于政策过渡时期的特殊情况,可按特例处理。现已电话联系您及开发商,可按您提取之前的账户余额进行贷款额度测算。

鼎城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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