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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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文件 常房金管(2019)1号 | ||
来信人 | 唐** | 来信日期 | 2019-03-04 |
信件索引号 | 201903040408447487 | ||
信件内容 |
2月11日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上述文件,之前按照原政策计划使用公积金贷款,并在该文件发布之前已预约完成的贷款人,由于新的政策影响,导致贷款不能如期如数完成,无法完成尾款交付,我认为该问题产生是由于政府机构办事拖拉,效率低下所致,我在2018年10月交了购房定金,12月交了首付款(按照当时公积金贷款中心预算的贷款额度,剩下的首付款为房屋总价的60%左右)并按时交齐了维修基金和契税,但是购房合同却一直无法完成备案,导致无法在2月11号之前没有完成公积金贷款流程,现在实行新的贷款政策,由于之前首付款已经交了60%,积蓄已用光并在亲戚朋友处借了不少,结合这种特殊情形,请贵单位给出一个解决办法(开发商不同意使用组合贷),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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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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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住房公积金中心 | 回复日期 | 2019-03-07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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