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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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为什么开发商的问题要消费者买单 | ||
来信人 | 郑** | 来信日期 | 2019-03-20 |
信件索引号 | 201903200223504185 | ||
信件内容 |
本月在鼎城认购一套房子,由于不符合预期要求,不想要,但是认购书上被不知名的人代签,是某位销售背后弄虚作假,我家里人都在场未签字,本人家庭户口簿上也没有这个名字,也没有按指纹,我想问下为何不给我退定金,难道他们的错我买单?现在是要么买要么不退了,有人管么?中国哪条法律规定了没有任何公证处公证,也没有委托,也没有记录证明我要他给我签字,就不给退我2.2万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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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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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区房管局 | 回复日期 | 2019-03-24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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