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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为什么开发商的问题要消费者买单
来信人 郑** 来信日期 2019-03-20
信件索引号 201903200223504185
信件内容
本月在鼎城认购一套房子,由于不符合预期要求,不想要,但是认购书上被不知名的人代签,是某位销售背后弄虚作假,我家里人都在场未签字,本人家庭户口簿上也没有这个名字,也没有按指纹,我想问下为何不给我退定金,难道他们的错我买单?现在是要么买要么不退了,有人管么?中国哪条法律规定了没有任何公证处公证,也没有委托,也没有记录证明我要他给我签字,就不给退我2.2万定金?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区房管局 回复日期 2019-03-24
办理结果

网友:

您好!来件收悉,现将您反映的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调查,双方表述存在分歧。目前,您出差在外,不能提供支持证据,同意在核实情况后协商处理相关事宜。

鼎城区房管局

2019-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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