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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住房补贴
来信人 胡** 来信日期 2019-05-28
信件索引号 201905280233065479
信件内容
想请问一下住房补贴到哪里申请,需要什么条件、什么资料?麻烦告知一下。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住建局 回复日期 2019-05-29
办理结果

网友:

您好!来件收悉,现将您反映的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湖南省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和运营管理暂行办法》(湘建保〔2016〕209号)、常德市《关于转发<湖南省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和运营管理办法>文件的通知》(常建通〔2017〕28号)、《常德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工作方案》、《关于印发<2014-2015年政府购买服务试点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4】7号)以及《关于印发<2014-2015年湖南省政府购买保障性住房后续管理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建保函【2014】228号)的政策精神,特制订2019年公租房租赁补贴工作实施方案:

一、保障对象 (一)江南城区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二)新就业无房职工; (三)外来务工人员。

二、申请条件 (一)江南城区城镇家庭应满足以下申请条件: 1、申请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与申请家庭成员在江南城区同一户籍的已成年单身子女。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城市低保户或中低收入家庭。一人户家庭收入2000元/月以下,二人户家庭人均收入1800元/月以下,三人及以上户家庭人均收入1600元/月以下; 3、申请家庭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3㎡以下,家庭有自有住房的,每核算13㎡申请人员减员一人(如家庭申请人口3人,自有住房23㎡,满足一个13㎡,只可享受2人户租赁补贴),有房屋交易的须满2年(含买卖、赠与、征拆、离婚析产等); 4、申请家庭在一城四区(江南城区、江北城区、德山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及常德高新区实际租住,有正式的房屋租赁手续,且租住房屋已办理租赁登记证。 (二)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应满足以下申请条件: l、申请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与申请家庭成员在同一户籍的已成年单身子女。 2、申请家庭在一城四区(江南城区、江北城区、德山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均无住房;且在本市(区、县)都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3、申请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租金支付能力;在申请地签订有效劳务合同一年或一年以上。 4、申请人的工作单位和租住地址仅限江南城区和常德高新区。

三、补贴标准 1、低保家庭补贴金额为:一人户180元/月,两人户240元/月,三人及以上户300元/月。 2、其他家庭补贴金额为:一人户120元/月,二人户180元/月,三人及以上户240元/月。 四、申报资料 (一)江南城区城镇家庭 1、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 2、已婚家庭成员的婚姻状况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 3、租赁登记证、租房合同及房屋出租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证、土地使用证、建房许可证、土地规划证)复印件。 4、租住房屋门牌号下申请家庭成员合影一张,室内卧室设施照片一张(两张照片复印在一张A4纸上)。 5、收入证明 (1)城镇低保户提供低保证及近期领取低保记录复印件; (2)退休人员提供近期领取退休工资记录复印件; (3)申请家庭中在校学生,由所在学校开具在校证明,其收入按零计算; (4)申请人无工作的,提供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证明。 (二)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 1、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 2、已婚家庭成员的婚姻状况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 3、租赁登记证、租房合同及房屋出租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证、土地使用证、建房许可证、土地规划证)复印件。 4、租住房屋门牌号下申请家庭成员合影一张,室内卧室设施照片一张(两张照片复印在一张A4纸上)。 5、劳动合同和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工商营业执照)。 五、审核流程 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中介机构对租赁补贴打卡发放工作进行信息登记核对、入户调查和动态监管。 (一)受理。申请人在指定的住房保障受理窗口提出申请,并按要求备齐相关资料。并填写《申报审核表》。 (二)初审。住保办委托中介机构联系申请人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及社区或所在单位组织对申报家庭情况进行初审,并公示初审合格对象名单(江南城区城镇家庭由所在租住地社区公示,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由所在单位公示)。不合格对象由中介机构将申请资料退回申请人。 (三)复审。 1、住保办委托中介机构持初审合格审核表集中到相关部门对申报家庭信息进行比对审核,签署意见并签章。 2、有关部门审核完毕后,由中介机构组织入户调查核实申报家庭租住情况和工作单位情况。不合格对象由中介机构将申请资料退回申请人。 3、合格对象资料统一上报区住保办进行复审。

(四)终审与轮候。区住保办复审合格对象报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管理领导小组终审,终审合格对象在区政府网站上公示,并报市住保办备案。公示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登记为轮候对象,保障轮候期不超过2年;有异议并经核查属实的,由相关单位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六、补贴发放 每年截止5月31日、11月30日的保障轮候对象,在上级批准计划内,按轮候序号依次实施保障,分别在每年6月30日、12月31日前将补贴打卡发放到位。未轮上的依次进入下一轮保障。

鼎城区住建局

2019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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