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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投诉
来信人 方** 来信日期 2019-06-17
信件索引号 201906170853426045
信件内容
晚上在桥南步步高买了一包金健面条,里面有不名物体,找到服务台,接待人员让我去找金健自己处理,很气人,但也不知道怎么处理。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市场监督管理局 回复日期 2019-06-20
办理结果

网友:

您好!来件收悉,现将您反映的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您在步步高超市购买金健牌面条,发现商品内有黑点,怀疑有异物,当即向超市服务台反映情况,在处理换货程序中由于服务员工作态度问题出现误会,造成这起投诉。本局已责成步步高桥南店就服务态度问题向消费者进行道歉,并履行退换货义务,消费者接受了道歉,并表示将在空闲时间去门店进行办理退换货手续。 

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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