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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桥南汽车总站前停车坪乱收费
来信人 晏** 来信日期 2019-09-30
信件索引号 201909300843206090
信件内容
我于2019.9.30在桥南汽车总站前坪停车,被收取停车费5元。桥南汽车总站前停车坪没有经过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公示牌;地面没有清晰醒目的斜形或方框停车线;涉嫌乱收费或管理不规范。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区市场监督局 回复日期 2019-10-02
办理结果

网友:

您好!来件收悉,现将您反映的情况回复如下:

经过调查,桥南汽车总站前坪划有停车框,有停车收费的公示牌,但不是价格主管部门核定;依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发改价调〔2019〕217号)的“二、下列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由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指导标准,停车场经营者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根据不同时段自主确定具体执行收费标准,并保持收费标准相对稳定:1. 机场、车站、码头、公交枢纽站及轨道交通换乘站、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旅游景点配套停车场;”规定,桥南汽车总站前坪停车收费属于政府指导价,需经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核准方可收费,我局已责令桥南汽车总站停止上述收费行为,向当地价格主管部门申请停车收费,经核准后方可开展停车收费行为。

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0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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