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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鼎城区周家店镇岩桥坪村十组樟脑油黑工厂
来信人 毛** 来信日期 2019-10-11
信件索引号 201910110420307688
信件内容
鼎城区周家店镇岩桥坪村十组,宅基地上正在建樟脑油黑工厂,举报要求迅速查处。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周家店镇人民政府 回复日期 2019-10-14
办理结果

网友:

您好!来件收悉,现将您反映的情况回复如下:

区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汇同周家店镇政府分管副镇长、生态环保办人员对该厂负责人周某进行了约谈,提出最严格的环保要求,同时下达《环境监察意见书》(常鼎环监[2019]152号),责令其:1、立即停止生产作业。2、对存在的环境问题立行立改,环保手续未办理完全之前,不得恢复生产。

我镇将对该樟树油加工厂落实整改情况以明访暗查的方式进行复核,如拒不整改,我镇将联合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鼎城区周家店镇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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