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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农村合作医疗咨询
来信人 蔡** 来信日期 2019-10-29
信件索引号 201910291110378036
信件内容
你好,请问老公户籍所在地在外省,但长期在鼎城区居住,可以够买鼎城区的农村合作医疗吗?如果可以需要提供哪些材料?是以家庭为单位参保吗?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鼎城区医疗保障局 回复日期 2019-10-31
办理结果

网友:

您好!来件收悉,现将您反映的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咨询如何购买农村合作医疗问题的来件已收悉。户籍在外地,但长期居住在鼎城区的可以参加鼎城区的城乡居民医保(即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根据常鼎政办函【2019】13号文件精神,须以家庭为单位整体参保,家庭成员中有参加职工医保或在外地参保的,需提供其参保的佐证资料。参保只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即可。

鼎城区医疗保障局

2019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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