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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鼎城区灌溪镇低保问题
来信人 孙** 来信日期 2019-11-12
信件索引号 201911120837089398
信件内容
我的外公叫唐必华今年72岁了,家住鼎城区灌溪镇黄土山村13组,从小就患有严重的小儿麻痹症,是一个重度残疾人,没有劳动力,一直呆在农村。之前国家一直给他低保政策保障他的生活日常。去年村里面取消了他的低保,我想请区民政局调查一下,他这样患有严重残疾的农村老人是否符合取消低保的标准。可否调查清楚后打个电话给我外公普及政策,他本人不是很清楚现在的低保政策。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灌溪镇人民政府 回复日期 2019-11-12
办理结果

网友:

您好!来件收悉,现将您反映的情况回复如下:

唐必华因从小患有小儿麻痹症,导致身体残疾,村支两委考虑到他的实际情况,将其纳入低保对象。唐必华共育有三女,两个女儿外嫁,一个招郎。现居住地有一栋老房子和一幢楼房,孙女为老师,并购有小车。根据现行的低保纳入政策,应以家庭为单位全员尽保,不能个人单独“拆户保”,2018年在数据比对、低保户清理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3400元,无小车,无公职人员,无固定收入,无赡养人)由于不符合条件,便给予了清退。

镇政府工作人员已与您进行了沟通,将相关政策给予了解释,您也从不同途径和渠道对低保政策有所了解,认可清退。

鼎城区灌溪镇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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