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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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鼎城区周家店镇党委组织部丢失党员档案 | ||
来信人 | 杨** | 来信日期 | 2019-11-12 |
信件索引号 | 201911120205535399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领导:本人杨远贵,女,原周家店镇向家当村2组村民,毕业于2015年。于2016年3月将党组织关系正式转入周家店镇党组织部。毕业后一直按时交纳党费,但是今年2019年由父亲代替本人交纳党费时, 周家店镇党组织部的工作人员说查不到我的党员信息,无法交纳党费。经过多方面解释, 他们最终只找到了当时的介绍信但是党员档案仍然没有找到。经过村里党委证明后, 虽然承认了我的党员身份成功交了党费, 但是我仍然感到不安。 党员档案是一个党员光荣身份和权利义务履行的重要证证明,我不能接受他们口头上的暂时承认。 恳请领导能够帮我追问下周家店镇党组织部尽力寻找我的党员档案,如果确定遗失, 请通知和协助我补办相关资料。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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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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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周家店镇人民政府 | 回复日期 | 2019-11-14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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