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户登录

您的位置: 首页 >互动交流>区长信箱 > 信件内容

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鼎城区周家店镇党委组织部丢失党员档案
来信人 杨** 来信日期 2019-11-12
信件索引号 201911120205535399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本人杨远贵,女,原周家店镇向家当村2组村民,毕业于2015年。于2016年3月将党组织关系正式转入周家店镇党组织部。毕业后一直按时交纳党费,但是今年2019年由父亲代替本人交纳党费时, 周家店镇党组织部的工作人员说查不到我的党员信息,无法交纳党费。经过多方面解释, 他们最终只找到了当时的介绍信但是党员档案仍然没有找到。经过村里党委证明后, 虽然承认了我的党员身份成功交了党费, 但是我仍然感到不安。 党员档案是一个党员光荣身份和权利义务履行的重要证证明,我不能接受他们口头上的暂时承认。 恳请领导能够帮我追问下周家店镇党组织部尽力寻找我的党员档案,如果确定遗失, 请通知和协助我补办相关资料。谢谢!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周家店镇人民政府 回复日期 2019-11-14
办理结果

网友:

您好!来件收悉,现将您反映的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您于2016年3月22日由您父亲代理转移组织关系到我镇(查询到相应的组织关系介绍信为佐证)。据您父亲回忆当时是否移交党员档案已记不清楚。当时相关工作人员对于您父亲是否移交党员档案也记不清楚。

下一步镇党委将安排专人对其党员档案进一步进行查找;待上级启动遗失党员档案清查补档时,镇党委配合补齐党员档案相关资料。 

中共鼎城区周家店镇委员会

2019年11月1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