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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就鼎城区周家店镇党委组织部丢失党员档案的进一步问题
来信人 杨** 来信日期 2019-11-19
信件索引号 201911191129119839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我收到了组织部关于我于2019年11月12日写的关于鼎城区周家店镇党委组织部丢失党员档案的回复。我仍然有以下疑问:1. 16年我的党组织关系转来后,我在村党组织部交了3年党费, 为什么他们一直没有给我上报系统, 而是等到我写信后才给我处理?是不是由于系统上没有我的信息, 镇党组织部早年就把我的档案销毁了?2. 我非常确信我的档案由我父亲亲手交给了镇党组织部。我仍然记得16年3月回老家的那天在经过市里和区里处理文件后我是晚上到家的,交代父亲后的第二天他就给我完成了这个事情。我父亲读书少,可能表达不是很清楚, 但是他做事不糊涂,就只有一份档案和介绍信,他不可能在我告知他怎么做的情况下再弄丢或者递交给无关人员。由于职业规划需要以及我想定期参加目前居住社区的党组织学习活动,我需要把我的党组织关系在年底或者明年初转到东莞。党组织不是某一个地方的组织,我希望当我走到祖国的每一个角落, 我的身份都能被承认,并且能履行我的责任义务。恳请领导能帮我再想想办法,寻找到我的档案!我深表感谢!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区委组织部 回复日期 2019-11-20
办理结果

网友:

您好!来件收悉,现将您反映的情况回复如下:

2019年11月20日杨远贵同志党员档案遗失情况交办收到后,镇党委高度重视,安排分管组织的党委委员牵头,对该村党组织书记曾喜初,时任支部书记徐卫星进行了批评,要加强工作责任心,今后不准再出现类似情况。关于党员档案销毁,镇党委从未销毁过一本党员档案,就算已经死亡或者其它原因留在镇里的党员档案,在档案袋上进行注明,一直都放在档案室。  下一步镇党委将安排专人对其党员档案进一步进行查找;待上级启动遗失党员档案清查补档时,镇党委配合补齐党员档案相关资料。

中共鼎城区周家店镇委员会 

2019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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