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尊敬的常德市鼎城区自然资源管理局各位领导:
前期我们向贵局反映常德市鼎城德善陵园殡仪馆建设单位严重违反国家《殡仪馆建设标准》、违反常鼎环字(2014)31号审批文件规定开工建设。《殡仪馆建设标准》第三章第十一条中明确规定必需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葬场卫生防护距离标准》,第三章第十二条中明确规定,殡仪馆必须设立不少于50米的防护林;常鼎环项字(2014)31号审批文件第三条第6项中明确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400米,在400米范围内没有居民户。而前期动工开建的位置400米范围内有大批居民户,且100米范围内都有数户居民;50米防护林是国家规定的最小值、是硬指标、是红线。环境评估绝对不是走过场、搞形式,关乎人民群众生命健康,责任重于泰山; 该项目2014年环境评估申报时总投资2000万元,总占地面积5290平方米;而该项目2019年招标公告总投资扩大到6908.65万元,用地面积33441.10平方米,该项目扩大后的卫生防护距离理应远大于先期评估的400米。从前期该殡仪馆规划图及已经三通一平的地形来看消防通道都很窄小,几米的防护林都没有,更不用说50米的防护林;防护林是用来调节气候、减少污染、防止有毒气体扩散至居民区的一道屏障。前期我们几次向贵局呈送的请求文书中也有详细指出这些违法违规问题,该项目建设单位已停工。现收到鼎城区草坪镇镇政府口头告知,在没有做出任何变动的情况下要原址再次动工开建该殡仪馆,我们请求贵局制止这一违法行为,我们想了解该项目是否通过贵局的规划审查,如有通过,我们请求贵局将审查报告进行政务公开。 此致 敬礼!
|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