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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蔡家岗镇双季稻用水
来信人 盛** 来信日期 2020-04-20
信件索引号 202000052
信件内容
落子山六组(原安家岗双堰组)堰塘有水面三十亩左右,堰塘下面有水田百亩左右,往年因用水原因种一季,现在政策种植双季种子政府免费发放本是为农民减负的好事,但是这个堰塘的用水成了增加农民负担的大事了,这个堰塘不知道从九几年就承包给了本组组长,在承包了几年后社员才知道,左与自己没有冲突的情况下又是一个队上的就没有过多的关注承包的问题,但是现在无法用水不能保证水田的用水了(组长塘下面没有水田)承包了之后就把塘底涵管堵了不让放水养鱼,1.在没有社员同意并开社员大会的情况下这个合同是否有效(社员没有见过合同只听承包人自己说有,去村里也没有见过)2.现在水库堰塘都开放了,不可以承包了这个什么时候可以?3.在没有经过社员同意的情况下这个合同是否有效4.这个是集体所有:承包费社员没有见过一分,前几年还要社员出钱修堤坝,这是否侵占了集体财产?5.这个合同是哪年签的,哪年到期,中间有没有续签?6.在堵了塘底涵管的情况下,不能放水,只能抽水解决塘下面农田用水,这让农民怎么办,!可实地了解情况,望回复!!!!!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蔡家岗镇人民政府 回复日期 2020-04-23
办理结果

网友:

您好!来件收悉,现将您反映的情况回复如下:

一、堰塘承包前提。2001年区委区政府就关于消赤减债工作下发相关政策文件,2002年原长岭岗乡党委政府也出台了相关文件,同时还组织全体支部书记到周家店等先进试点乡镇进行了取经学习,同年全乡进行消赤减债的启动工作并要求全乡各村利用本地闲置资产进行消赤减债,其中组级堰塘就是处置资产之一,属村委会的正当权益。

二、原安家岗村于2003年启动堰塘承包进行消赤减债程序。先后召开了村支两委会、组长会、党员会及群众代表会等相关会议,并就堰塘承包消赤减债情况进行了公示,未有异议,足以说明原安家岗村处置闲置资产的合法性与有效性。

三、双堰组堰塘承包合同期限为21年,自2003年4月12日——2024年2月1日,约定期满后权益退还给组集体所有,该堰塘自承包后,管理更加精细、蓄水更加充沛,更好地确保了灌溉区域的用水量,没有发生过农户用水矛盾。

四、双堰堰塘承包后,原安家岗村委会确实整修过一次,但没有要求过群众出资的情况。2016年合村后,落子山村村委会再次进行硬化与加固,同时鉴于该堰塘的用水管理问题,组长同意把底碈进行了封闭,目的就是节约用水,并不影响农户的灌溉问题。

五、双堰组群众代表于2020年4月24日已与村委会就反应的问题达成以下共识。

1.维持原合同不变,期满后交由组集体所有;

2.旱情严重期间,需抽水抗旱,电费有村负责;

3.后几年承包期内,周边农户确需进行垂钓的,须征得承包方同意。

常德市鼎城区蔡家岗镇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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