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关于鼎城区黄土店镇沧山水库黄金凹溢洪道水泥硬化工程的修建,严重的造成了溢洪道两边山林竹木砍伐出山困难,本人本着利国利民的思想,向您和水利局提出了改善方案的建议,以及信访后,区水利局回复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中的处理结果,强调的是不用改善的、没有说服力的、也是没有常识的理由来敷衍信访必须回复的程序。共回复了4条,如下: 第一条说两边山上是否难以砍伐出来,与溢洪道建设本身无关联。试问,溢洪道硬化工程就在两边山体上实施,还占用村民承包的林地,占用的林地再也不能生长竹木,也就再也不能产生经济效益,溢洪道水泥墙体与山体之间产生的空间间隙,会使山上的竹木在砍伐下山时,插入间隙中难以拨出来,甚至拨不出来,就严重的造成了村民砍伐竹木的难度。这些难道不是关联吗? 第二条说溢洪道不能作为竹木滑道使用,间隙是为了防止竹木滑进溢洪道、预防堵塞和保护溢洪道设施免遭破坏而设计的。试问,这不就说明了溢洪道的建设与竹木难以砍伐出山的关联吗,难道只有用间隙防止竹木滑进溢洪道的设计方案才行得通?谁都不会相信,有这种损害民利、引起民怨、不利他的设计师。难道就不能设计成,沿溢洪道水泥墙修成车路的设计方案吗?即填上了间隙,车路也能防止竹木下滑进溢洪道,也不会造成竹木砍伐下山的困难。这样的设计不好吗? 第三条说溢洪道左边原本设计了一条防汛道路的,因经与林地承包人协商无果,而改修了一条从另一方向修过来的车路到溢洪道顶右侧。还说左边山上的竹木也能由这条车路往外运。试问,一,既然工程设计了这条路,那么,就应该有这项工程预算款项,也就是有修路征地和林木补偿款,合理的补偿应该不会有协商无果的情况发生,这个理由是违背常理的,经不起推敲。何况山林的承包村民还希望修这条路。二,左边山上的竹木是不可能人工负重往山上背运的,不公要背上左边的山,还要超过溢洪道解口后,继续背上右边的车路。这是没有常识的说词和理念。 第四条是回复现溢洪道出口向下游转弯导流、一劳永逸的解决对现出口处田地直接冲毁的建议的。说是因投资控制不能扩大,只涉及除险加固。估计是此项目在立项申请时,就没有这样的考虑和设计,所以,就没有申报这个款项而无法实施。 总之,此回复没有解决水泥溢洪道造成两边林地竹木砍伐出山严重困难的问题,即没有有说服力的理由,也没有实质性的解决实际问题的方案。现在正值国家大力扶持农民脱贫、致富之际,望得到政府的重视和解决为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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